开州区中医院后勤保障设施提升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后勤保障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开州发改审[2024]6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及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医技楼五层,地下车库一层,总建筑面积8063平方米;业务楼、行政楼及食堂外立面排危整治约2.#平方米;业务用房、设备用房及功能用房内部升级改造、病区卫生间改造5300平米;医院环境整治约8000平方米;配电设施更新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4763.#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98.#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招标人于2023年2月22 (略) 公共 (略) ( (略) )已组织本项目监理招标,因当时资金争取未到位,且项目设计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等各种原因,该项目搁浅直至停止,故监理合同一直未签订。现该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以及投资估算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内容已无法满足现行建设需求。经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友好协商,双方已完善协议,终止该项目全面监理工作。为确保调整后项目的顺利推进,现对该项目监理重新组织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开州大道西206号 | 地址: | (略) (略) 云枫街道开州大道(西)512号二楼2号 |
联系人: | 曾小燕 | 联系人: | 林晓 刘满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 (略) 后勤保障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开州发改审[2024]6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及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医技楼五层,地下车库一层,总建筑面积8063平方米;业务楼、行政楼及食堂外立面排危整治约2.#平方米;业务用房、设备用房及功能用房内部升级改造、病区卫生间改造5300平米;医院环境整治约8000平方米;配电设施更新改造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4763.#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98.#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按照现行监理规范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部位工程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招标人于2023年2月22 (略) 公共 (略) ( (略) )已组织本项目监理招标,因当时资金争取未到位,且项目设计需要进一步优化调整等各种原因,该项目搁浅直至停止,故监理合同一直未签订。现该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以及投资估算发生重大调整,导致原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监理服务范围、内容已无法满足现行建设需求。经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友好协商,双方已完善协议,终止该项目全面监理工作。为确保调整后项目的顺利推进,现对该项目监理重新组织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开州大道西206号 | 地址: | (略) (略) 云枫街道开州大道(西)512号二楼2号 |
联系人: | 曾小燕 | 联系人: | 林晓 刘满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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