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部分检验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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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部分检验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采购部分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参与比选,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编号:LTCG#

二、采购项目: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采购内容:详见报价单(附件2)。

四、采购预算:#元。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资质,且实验室为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

2.第三方检验机构要 (略) ISO#认证(提供证书)。

3.第三方检验机构要提供相关送检项目三年及以上室内质控,卫生部室间质评结果。 (略) 不定期的结果和质控抽查。

4.物流人员接受了专业培训以确保标本质量。(提供近三年《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培训人员证书)。

5.方法学要求:尿液分析11项(包括尿蛋白、葡萄糖、潜血和酮体等)(干化学)、尿生化(肌酐(酶法)、微量白蛋白(免疫比浊法)、钾(电极法)、钠(电极法))、血糖(酶法)、总胆固醇(CHOD-PAP法)、甘油三酯(GPO-PAP法)、高密度脂蛋白(直接法-CAT法)、低密度脂蛋白(直接法-CAT法)、载脂蛋白A1(免疫比浊法)、载脂蛋白B(免疫比浊法)、谷#转氨酶(酶法)、谷草转氨酶(酶法)、尿素氮(免疫比浊法)、肌酐(酶法)、糖化血红蛋白(四氮唑蓝法)、血清肌酸激酶(磷酸肌酸底物法)、肌酸激酶同工酶(免疫抑制法)、超敏C反应蛋白(乳胶免疫比浊法)、总胆红素(钒酸盐氧化法)。

6.报告时间:从收样至报告发放为2个工作日内。

7、第三方机构需提供相应耗材

六、公告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与要求

供应商按照附件1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于2025年2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508办公室(地址: (略) 龙潭 (略) 19号,只接受现场递交比选资料,不接受电子邮件和快递),逾期送达报价文件者均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材料。

八、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委员会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结果发布

比选产生中选人后,将在中心公示栏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寺火神庙19号

邮 编:#

联系电话:(028)#

监督电话:(028)#

附件:1.报价文件要求

2.报价表

(报价表下载链接: http://**-z3#kIxwhA?pwd=kvfh 提取码: kvfh 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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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提供不全或内容不清晰的文件视为无效:

(一)资质材料(第五点中要求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一)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信封或文件袋(盒)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文件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5年2月27日14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三)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采购部分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现就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报价参与比选,以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编号:LTCG#

二、采购项目:检验项目外送第三方检测服务。

三、采购内容:详见报价单(附件2)。

四、采购预算:#元。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具有开展本项目的资质,且实验室为二级及以上生物实验室。

2.第三方检验机构要 (略) ISO#认证(提供证书)。

3.第三方检验机构要提供相关送检项目三年及以上室内质控,卫生部室间质评结果。 (略) 不定期的结果和质控抽查。

4.物流人员接受了专业培训以确保标本质量。(提供近三年《医学检验生物样本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培训人员证书)。

5.方法学要求:尿液分析11项(包括尿蛋白、葡萄糖、潜血和酮体等)(干化学)、尿生化(肌酐(酶法)、微量白蛋白(免疫比浊法)、钾(电极法)、钠(电极法))、血糖(酶法)、总胆固醇(CHOD-PAP法)、甘油三酯(GPO-PAP法)、高密度脂蛋白(直接法-CAT法)、低密度脂蛋白(直接法-CAT法)、载脂蛋白A1(免疫比浊法)、载脂蛋白B(免疫比浊法)、谷#转氨酶(酶法)、谷草转氨酶(酶法)、尿素氮(免疫比浊法)、肌酐(酶法)、糖化血红蛋白(四氮唑蓝法)、血清肌酸激酶(磷酸肌酸底物法)、肌酸激酶同工酶(免疫抑制法)、超敏C反应蛋白(乳胶免疫比浊法)、总胆红素(钒酸盐氧化法)。

6.报告时间:从收样至报告发放为2个工作日内。

7、第三方机构需提供相应耗材

六、公告发布时间至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7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与要求

供应商按照附件1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于2025年2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递交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508办公室(地址: (略) 龙潭 (略) 19号,只接受现场递交比选资料,不接受电子邮件和快递),逾期送达报价文件者均将被拒绝接收投标材料。

八、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委员会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九、结果发布

比选产生中选人后,将在中心公示栏发布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龙潭寺火神庙19号

邮 编:#

联系电话:(028)#

监督电话:(028)#

附件:1.报价文件要求

2.报价表

(报价表下载链接: http://**-z3#kIxwhA?pwd=kvfh 提取码: kvfh 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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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提供不全或内容不清晰的文件视为无效:

(一)资质材料(第五点中要求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价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一)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信封或文件袋(盒)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采购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报价文件密封后的封口上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注明“于2025年2月27日14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三)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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