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珠路西侧望洲四组地块住宅项目砖渣外弃及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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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明珠路西侧望洲四组地块住宅项目砖渣外弃及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西侧(望洲四组地块)住宅项目砖渣外弃及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ZB(2025)008

  2.项目名称: (略) 西侧(望洲四组地块)住宅项目砖渣外弃及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略)元

  5.最高限价:59.(略)元

  6.采购需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砖渣开挖、运输、扬尘防治、现状砖混房屋拆除等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房屋拆除至建筑的正负零位置,院内渣土清除完毕,通过验收。

  1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响应文件中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响应文件中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 (略) 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查询其真伪( (略) 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

  (7)供应商应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个业绩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 (略) 。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原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3.方式: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湖北 (略) (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3.本项目磋商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 (略) (略) 人民政府 (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系方式:07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0717-(略)转8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开华、徐晓玲

  电话:0717-(略)-8042

   (略) 西侧(望洲四组地块)住宅项目砖渣外弃及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ZB(2025)008

  2.项目名称: (略) 西侧(望洲四组地块)住宅项目砖渣外弃及部分建筑物拆除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9.(略)元

  5.最高限价:59.(略)元

  6.采购需求: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砖渣开挖、运输、扬尘防治、现状砖混房屋拆除等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房屋拆除至建筑的正负零位置,院内渣土清除完毕,通过验收。

  13.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略))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响应文件中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6)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响应文件中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复印件。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 (略) 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查询其真伪( (略) 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

  (7)供应商应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4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个业绩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 (略) 。

  (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编制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或原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3.方式:供应商请在磋商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到湖北 (略) (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

  3.递交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会议室(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3.本项目磋商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体:本 (略) (略) 人民政府 (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北门外正街15号碧水兰庭5号楼

  联系方式:071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略) 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0717-(略)转8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开华、徐晓玲

  电话:0717-(略)-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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