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聚甲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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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聚甲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鹤 (略) 共聚#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EC-ZYZB#H001 )

项目 (略) : (略) 宝山循环经济产 (略)

一、招标条件

鹤 (略) 共聚#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 (略) 目前运行的年产#吨聚#醛切粒装置WRG320为水环切粒机,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计划将水环切粒技术升级为水下切粒技术。本项目拟新增两套水下切粒装置,单套切粒最大能力5200KG/H,项目含方案设计、设备的制造、控制系统软硬件改造与升级、设备安装指导(含其他相关配套系统改造技术指导)、设备调试服务、设备性能测试、人员培训、后期维护及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鹤 (略) 共聚#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国 (略) 理能力不低于#吨/年装置规模,应用于聚#醛水下切粒的产品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用户提供的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到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http://**)和中国 (略) 上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需在中原云商上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 (略) 站),注册成功后, (略)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原云商http://**)电子上传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原云商http://**),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3、投标(响应)服务费:人民币800元

招标文件均按标段(包)进行计价出售,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按照操作流程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投标(响应)服务费发票请在中原云商自行申请下载)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按标段(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的指定账户(投标人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保证金缴纳模块中查询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款时应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 (略) 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响应)服务费只需要缴纳一次,每次购买文件,按要求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服务费电汇凭证即可;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交纳,项目每一次结束后,系统都会自动退还保证金(系统退还保证金可能存在时间延迟)。

6、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原云商(http://**)和中国 (略) 上发布。

8、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供方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设备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设备价款的5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需方再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剩余10%的设备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且经双方共同验收确认后退返供方。

(4)质保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18个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 (略) 招投标监督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 (略)

地址: (略) 宝山循环经济产 (略)

技术联系人:金玉婷

电话:#

商务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河南能源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娄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1-#/0613

电子邮件:*@*63.com

,鹤壁

招标公告

鹤 (略) 共聚#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EC-ZYZB#H001 )

项目 (略) : (略) 宝山循环经济产 (略)

一、招标条件

鹤 (略) 共聚#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鹤 (略) 目前运行的年产#吨聚#醛切粒装置WRG320为水环切粒机,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能源消耗,计划将水环切粒技术升级为水下切粒技术。本项目拟新增两套水下切粒装置,单套切粒最大能力5200KG/H,项目含方案设计、设备的制造、控制系统软硬件改造与升级、设备安装指导(含其他相关配套系统改造技术指导)、设备调试服务、设备性能测试、人员培训、后期维护及服务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鹤 (略) 共聚#醛水下切粒机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国 (略) 理能力不低于#吨/年装置规模,应用于聚#醛水下切粒的产品销售业绩,且在使用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用户提供的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等资料。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及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未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打印页或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到2025年3月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http://**)和中国 (略) 上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需在中原云商上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 (略) 站),注册成功后, (略)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原云商http://**)电子上传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原云商http://**),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原云商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3、投标(响应)服务费:人民币800元

招标文件均按标段(包)进行计价出售,供应商成功报名后,按照操作流程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投标(响应)服务费发票请在中原云商自行申请下载)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万元整)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按标段(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的指定账户(投标人完成报名后,进入项目流程>保证金缴纳模块中查询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款时应备注本项目招标编号、标段(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 操作教程>中原云商 (略) 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响应)服务费只需要缴纳一次,每次购买文件,按要求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服务费电汇凭证即可;投标保证金需要重新交纳,项目每一次结束后,系统都会自动退还保证金(系统退还保证金可能存在时间延迟)。

6、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原云商(http://**)和中国 (略) 上发布。

8、付款方式:
(1)无预付款,供方将设备运至交货地点,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开具设备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设备价款的50%;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常运转,需方再支付合同价款的40%;
(3)剩余10%的设备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且经双方共同验收确认后退返供方。

(4)质保期为:自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运转后18个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鹤 (略) 招投标监督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 (略)

地址: (略) 宝山循环经济产 (略)

技术联系人:金玉婷

电话:#

商务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北角河南能源国贸大厦18楼

联 系 人:娄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371-#/0613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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