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度东海县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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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4年度东海县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80号、苏农计〔2024〕33号)、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4〕23号、苏财农〔2024〕53号)以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便〔2024〕151号)文件要求,制定东海县2024年度东海县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实施主体遴选通知,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县各乡镇(街道、场、 (略) )2024年小麦种植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对落实2024年小麦种植单产提升主推技术、实现单产提升目标行动且有意愿承担单产提升示范观摩等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奖补。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种植规模: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50亩。

2、技术要求:按照附件1,2024年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执行,选择清单中1个品种,至少3项技术。

3、产量要求:小麦单产比全县平均产量提升5%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大面积单产提升。

4、其它要求:已享受当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面积部分除外。

三、申报方式

坚持主体自主自愿申报、乡级汇总择优推荐、县级考评确定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新型主体向所在村、乡镇申报,乡镇核实后汇总择优推荐到县推广中心。

四、申报要求

各乡镇(街道、场、 (略)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筛选,严格把关。依据附件2填好附件3《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同时提供申请的新型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行及有效期内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需经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要主体签字并盖章, (略) 乡镇核实后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报至县推广中心二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作栽站耕地轮作试点项目群。生产过程中主体需填写附件2《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生产过程记录表》,于生产结束后上报,否则不予补贴。

五、申报时间

截止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时芝红 联系电话:#(#)

附件1:《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

附件2:《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生产过程记录表》

附件3:《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2月27日

2024年度东海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实施方案.doc

附件3.xls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80号、苏农计〔2024〕33号)、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2024〕23号、苏财农〔2024〕53号)以及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便〔2024〕151号)文件要求,制定东海县2024年度东海县小麦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实施主体遴选通知,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县各乡镇(街道、场、 (略) )2024年小麦种植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农业公司、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村集体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对落实2024年小麦种植单产提升主推技术、实现单产提升目标行动且有意愿承担单产提升示范观摩等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奖补。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种植规模: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150亩。

2、技术要求:按照附件1,2024年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执行,选择清单中1个品种,至少3项技术。

3、产量要求:小麦单产比全县平均产量提升5%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大面积单产提升。

4、其它要求:已享受当年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面积部分除外。

三、申报方式

坚持主体自主自愿申报、乡级汇总择优推荐、县级考评确定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由新型主体向所在村、乡镇申报,乡镇核实后汇总择优推荐到县推广中心。

四、申报要求

各乡镇(街道、场、 (略)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筛选,严格把关。依据附件2填好附件3《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同时提供申请的新型主体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行及有效期内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需经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复印件,上述材料需要主体签字并盖章, (略) 乡镇核实后统一汇总并签字盖章报至县推广中心二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作栽站耕地轮作试点项目群。生产过程中主体需填写附件2《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生产过程记录表》,于生产结束后上报,否则不予补贴。

五、申报时间

截止2025年3月5日。

联系人:时芝红 联系电话:#(#)

附件1:《东海县粮油绿色生产技术清单》

附件2:《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生产过程记录表》

附件3:《2024年东海县小麦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申报表》

东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2月27日

2024年度东海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贴实施方案.doc

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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