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选忻城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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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招选忻城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残疾人更好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托养照护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公开招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 (略) 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2号)、《 (略) 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3号)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2.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

(二)服务费用。

2025年服务机构为全县324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或寄宿式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可享受服务项目补助,补助标准0.*元/人/年。

二、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二)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也应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服务购买方的合法要求。

(三)服务机构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四)托养服务机构应由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

(五)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机构可在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日,通过到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递交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发送县残联邮箱(*@*63.com)等方式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服务机构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服务机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机构资质、护工、社工等人员配置情况;主要开展该业务工作情况),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初审合格后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研究决定

县残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开会研究确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2-*,邮箱:*@*63.com,联系地址: (略) 忻城县城关 (略) 167号县残联办公室(邮编*)。  

本公告由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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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残疾人更好实现幸福美好生活,有效减轻残疾人家庭托养照护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我县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公开招选服务机构,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根据《 (略) 残联关于印发〈广西残联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2号)、《 (略) 残联关于印发《广西壮 (略) 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3号)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服务内容应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实际选取,可以选取其中一项或多项。

2.机构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不少于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

(二)服务费用。

2025年服务机构为全县324名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或寄宿式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可享受服务项目补助,补助标准0.*元/人/年。

二、服务机构的资格要求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服务机构应依法在民政部门登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

(二)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内容应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也应遵守业务主管单位的规章、规范以及服务购买方的合法要求。

(三)服务机构应符合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有关要求。

(四)托养服务机构应由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确定。

(五)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热爱残疾人事业,志愿为残疾人服务。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机构可在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2日,通过到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递交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发送县残联邮箱(*@*63.com)等方式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服务机构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服务机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机构简介(机构资质、护工、社工等人员配置情况;主要开展该业务工作情况),落款盖章和法人签字。

初审合格后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五、研究决定

县残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开会研究确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六、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72-*,邮箱:*@*63.com,联系地址: (略) 忻城县城关 (略) 167号县残联办公室(邮编*)。  

本公告由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忻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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