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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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服务,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 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采购标的包括1套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替换舱内医疗设备、方舱及辅助设备所有零部件。预算及最高限价为*元。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辽宁 (略)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由于此系统目 (略) 场销售, (略) 场品牌产品,是由该公司按需承制,系统的设计、工艺方案及 (略) 具备。

五、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 2025年03月0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ina.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回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024-*

地址: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邱助理、董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024-*

2025年02月26日


,辽宁, (略) ,沈阳

我部拟组织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服务,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有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 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服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移动式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研制,采购标的包括1套伤病综合手术救治系统升级替换舱内医疗设备、方舱及辅助设备所有零部件。预算及最高限价为*元。

三、单一来源供应商:

辽宁 (略)

四、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由于此系统目 (略) 场销售, (略) 场品牌产品,是由该公司按需承制,系统的设计、工艺方案及 (略) 具备。

五、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6日 - 2025年03月0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没有意见的无须发送邮件,等待后续的采购公告报名即可),邮箱:*@*ina.com。

我部反馈给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提交要求如下: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采用A4纸幅,将以下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序号1-7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6M以内,不接受压缩包),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建议材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回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024-*

地址: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邱助理、董助理

办公电话:024-*

移动电话:024-*

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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