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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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资格后审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工程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旅游集散中心。

2.1.2建设规模: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8000多平方米,包含装修图纸深化完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基础装修、水电改造、墙面吊顶装饰等装修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略)元。

2.1.4工期要求:175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必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合格率须达到100%,业主按节点分段验收。

2.2招标范围: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8000多平方米,包含装修图纸深化完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基础装修、水电改造、墙面吊顶装饰等装修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 3月1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3月12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

3.4.2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3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9号4栋

联 系 人:严玲玲

电 话:0513-(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惠政 (略)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略)

2025年2月27日

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 (略) 工程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企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旅游集散中心。

2.1.2建设规模: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8000多平方米,包含装修图纸深化完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基础装修、水电改造、墙面吊顶装饰等装修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略)元。

2.1.4工期要求:175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必须检测合格方可使用,合格率须达到100%,业主按节点分段验收。

2.2招标范围:检测中心新办公场所改造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8000多平方米,包含装修图纸深化完善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基础装修、水电改造、墙面吊顶装饰等装修工程;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 (略)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前款3.4.1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5年 3月11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3年3月12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

3.4.2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4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03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9号4栋

联 系 人:严玲玲

电 话:0513-(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 址: (略) (略) 惠政 (略)

联 系 人:李洪霞

电 话:(略)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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