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卫星影像数据采购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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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卫星影像数据采购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民商卫星影像数据采购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民商卫星影像数据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与地方民用卫星运营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民用卫星影像数据为相应系统供图,根据数据提报需求到交付时间共分4中模式,即存档模式(不少于400景)、常规编程模式(不少于100景)、快速编程模式(不少于50景)、应急编程响应模式(不少于5景)。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 (略) 址:http://**)进行注册,完成登记备案。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2025年03月07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24-(略)

移动电话:024-(略)

地址:辽宁沈阳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24-(略)

移动电话:024-(略)

2025年02月28日


(略) 址下载附件
,辽宁,沈阳

我单位拟对民商卫星影像数据采购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民商卫星影像数据采购

二、项目概况:

与地方民用卫星运营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民用卫星影像数据为相应系统供图,根据数据提报需求到交付时间共分4中模式,即存档模式(不少于400景)、常规编程模式(不少于100景)、快速编程模式(不少于50景)、应急编程响应模式(不少于5景)。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 (略) 址:http://**)进行注册,完成登记备案。

三、技术参数、要求: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2025年03月07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63.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24-(略)

移动电话:024-(略)

地址:辽宁沈阳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24-(略)

移动电话:024-(略)

2025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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