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第137届、138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经费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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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第137届、138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经费项目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第137届、138届 (略) 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经费项目采购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 (略) 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第137届、138届 (略) 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1. 参展组织管理。开展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企业申请展位; (略) 交易团申请参展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核实, (略) (市)县推荐情况平均每2个展位基数实地复核1家以上企业(要求覆盖到交易团有展位基数的 (略) ),了解企业情况及诉求,做好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解答企业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展位;做好参展企业资料收集、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协助交易团做好展位分配工作;组织境内采购商赴广交会开展境内采购工作;在规定时间 (略) 交易团及相关人员各类参展证件(包括工作证、参展商证、筹展撤展人员证、车辆证、参展代表证等)的办理工作,包括证件资料的收集和申报、证件领取和发放,以及证件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制作第137届、138届广交会企业参展手册、服务指南等相关资料。

2. 驻会相关工作。展会期间,需派出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提前前往广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略) 交易团团部办公室协助现场工作;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要求, (略) 交易团对所属展位开展检查工作,加强与参展企业沟通,现场接待到交易团团部反映情况参展企业,并协助开展答疑工作,解决参展企业问题比例不低于95%,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对于大会各项通知要求及时上传下达,对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现象及时协助交易团督促整改,并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对展位使用、知识产权纠纷、安全隐患告知等通知要求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推荐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新品首发、CF奖评选、“贸易之桥”等活动;做好动员会、领队会、培训会等相关执行工作,每届不少于3场,并做好巡馆工作等综合服务工作;在参展期间,每届每期根据当期主题,收集企业诉求,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至少1场不少于20家企业参加的供需对接活 (略) 实地考察等配套活动,两届广交会共组织不少于6场活动。

3. 企业参展费用代收代付。严格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遵循组展工作要求,安全、及时做好参展企业相关费用的收付、核算工作,并做好代收代付资金的转入转出。

4. 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重要嘉宾、交易团成员等在广州参会期间必要车辆保障;提供驻会现场办公必备用品。

5. 统计及总结。组织开展参展企业广交会期间外贸订单情况摸底调研,并协助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总结等工作,平均每届意向成交额不低于#美元。

6. 宣传推广。围绕 (略) 交易团、参展企业典型案例撰写、制作宣发产品,助 (略) 场推广;在官方媒体或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推广宣传,助力“成都造”企业及产品增加曝光度,帮助企 (略) 场。

7. 其他事宜。协助对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做好广交会各项协调工作;协助企业申报“川行天下”项目支持资金;协助做好交易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

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具体由采购人结合广交会举办时间确定。

2. 付款方式

2.1 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2 第137届广交会结束后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3 第138届广交会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4. 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采购合同和项目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三、经费预算及测算标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人民币###万元整), (略) (略) 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 (略) (略) 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五、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或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四)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整体报价及费用明细;

(六)项目比选说明书(单位基本情况、业务介绍、成功案例及相关类似业绩证明等);

(七)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资金监管等内容);

(八)驻会人员保障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九)比选承诺书:本单位自愿接受《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比选第137届、138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经费项目的公告》有关要求,参与比选工作,并保证所填事项及所提交资料均全部真实、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十)比选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 (略) 701会议室( (略) (略) (略) 政府第 (略) C栋7楼701 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于比选开始前30分钟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 (略) (略) 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各相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第137届、138届 (略) 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经费项目采购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提高 (略) 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第137届、138届 (略) 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二、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1. 参展组织管理。开展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企业申请展位; (略) 交易团申请参展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核实, (略) (市)县推荐情况平均每2个展位基数实地复核1家以上企业(要求覆盖到交易团有展位基数的 (略) ),了解企业情况及诉求,做好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解答企业问题,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展位;做好参展企业资料收集、录入、统计、汇总等工作,协助交易团做好展位分配工作;组织境内采购商赴广交会开展境内采购工作;在规定时间 (略) 交易团及相关人员各类参展证件(包括工作证、参展商证、筹展撤展人员证、车辆证、参展代表证等)的办理工作,包括证件资料的收集和申报、证件领取和发放,以及证件费用代收代缴等工作;制作第137届、138届广交会企业参展手册、服务指南等相关资料。

2. 驻会相关工作。展会期间,需派出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提前前往广州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略) 交易团团部办公室协助现场工作;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要求, (略) 交易团对所属展位开展检查工作,加强与参展企业沟通,现场接待到交易团团部反映情况参展企业,并协助开展答疑工作,解决参展企业问题比例不低于95%,企业满意度达90%以上;对于大会各项通知要求及时上传下达,对企业违规使用展位现象及时协助交易团督促整改,并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对展位使用、知识产权纠纷、安全隐患告知等通知要求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推荐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新品首发、CF奖评选、“贸易之桥”等活动;做好动员会、领队会、培训会等相关执行工作,每届不少于3场,并做好巡馆工作等综合服务工作;在参展期间,每届每期根据当期主题,收集企业诉求,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至少1场不少于20家企业参加的供需对接活 (略) 实地考察等配套活动,两届广交会共组织不少于6场活动。

3. 企业参展费用代收代付。严格按照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遵循组展工作要求,安全、及时做好参展企业相关费用的收付、核算工作,并做好代收代付资金的转入转出。

4. 后勤保障工作。做好重要嘉宾、交易团成员等在广州参会期间必要车辆保障;提供驻会现场办公必备用品。

5. 统计及总结。组织开展参展企业广交会期间外贸订单情况摸底调研,并协助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总结等工作,平均每届意向成交额不低于#美元。

6. 宣传推广。围绕 (略) 交易团、参展企业典型案例撰写、制作宣发产品,助 (略) 场推广;在官方媒体或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开展推广宣传,助力“成都造”企业及产品增加曝光度,帮助企 (略) 场。

7. 其他事宜。协助对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做好广交会各项协调工作;协助企业申报“川行天下”项目支持资金;协助做好交易团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商务要求

1. 服务期限

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具体由采购人结合广交会举办时间确定。

2. 付款方式

2.1 签订合同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2 第137届广交会结束后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3 第138届广交会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 报价要求

报价应包含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且报价为含税费用。

4. 验收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要求、采购合同和项目履约验收方案进行验收。

三、经费预算及测算标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人民币###万元整), (略) (略) 部门专项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四、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 (略) (略) 提交报名材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情况及其提交比选材料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五、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或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参加比选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四)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附单位负责人签名/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五)项目整体报价及费用明细;

(六)项目比选说明书(单位基本情况、业务介绍、成功案例及相关类似业绩证明等);

(七)活动整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资金监管等内容);

(八)驻会人员保障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九)比选承诺书:本单位自愿接受《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公开比选第137届、138届广交会成都市交易团公共服务保障经费项目的公告》有关要求,参与比选工作,并保证所填事项及所提交资料均全部真实、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十)比选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七、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 (略) 701会议室( (略) (略) (略) 政府第 (略) C栋7楼701 会议室)进行比选。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将比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于比选开始前30分钟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 (略) (略) 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8-#

附件:1. 综合评分明细表

2. 比选报名表

(略) (略)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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