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024年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需求
对2023至 (略) 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二、项目要求
(一)审计时间范围:2023- (略) 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
(二)审计对象范围:市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对象,市直卫生健康单位、 (略) (略) ,延伸至各资金使用单位, (略) 、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卫生室、卫生站。
(三)审计资金范围及总体规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健康人才、重大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略) 综合改革、中医药传承、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重大疾病患者春节慰问等十类专项资金。总体规模(略)万元,其中:2023年(略)万元,2024年(略)万元。
(四)审计主要内容:
1.对《2020-2022年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审计》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对2023- (略) 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效益性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三、采购预算
预算(略)元。
四、采购要求
(一)审计工作方式及时间
审计工作方式: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由各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复印件,审计第三方现场审核并收取复印件。
审计时间: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二)对第三方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1.熟悉各类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内容。
2.了解审计对象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3.按实际工作量组成审计组,同时按专业胜任能力对审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4.收集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5.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明确审计重点,对疑点数据进行现场审计。
6.通过走访或者电话调查的方式询问受益对象,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或者印证审计初步结论。
7.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并取证。
8.整理、汇总审计资料,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9.审计组讨论审计工作质量及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完善审计报告初稿。
10. (略) 卫健委意见后,根据意见及审计准则要求进行补充审计或完善审计报告。
11.内部质量控制、复核,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12.对审计中获悉的政府或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申请人所需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略) 公章。
2.出具报价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报价函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8:30,逾期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91号卫健委331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德莹
邮寄地址: (略) (略) 91号卫健委
电话: (略)
联络时间:9:00-11:30,14:30-16:30
七、其他
供应商应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发现虚假文件视为故意,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2024年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审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需求
对2023至 (略) 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二、项目要求
(一)审计时间范围:2023- (略) 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
(二)审计对象范围:市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对象,市直卫生健康单位、 (略) (略) ,延伸至各资金使用单位, (略) 、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级卫生室、卫生站。
(三)审计资金范围及总体规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基本公共卫生、卫生健康人才、重大传染病、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略) 综合改革、中医药传承、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重大疾病患者春节慰问等十类专项资金。总体规模(略)万元,其中:2023年(略)万元,2024年(略)万元。
(四)审计主要内容:
1.对《2020-2022年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审计》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对2023- (略) 本级分配的中省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效益性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三、采购预算
预算(略)元。
四、采购要求
(一)审计工作方式及时间
审计工作方式:审计工作聘请第三方采取现场审计的方式,由各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复印件,审计第三方现场审核并收取复印件。
审计时间: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
(二)对第三方审计机构工作要求
1.熟悉各类专项资金相关政策内容。
2.了解审计对象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3.按实际工作量组成审计组,同时按专业胜任能力对审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4.收集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5.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明确审计重点,对疑点数据进行现场审计。
6.通过走访或者电话调查的方式询问受益对象,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或者印证审计初步结论。
7.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初步交换意见并取证。
8.整理、汇总审计资料,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9.审计组讨论审计工作质量及审计目标完成情况,完善审计报告初稿。
10. (略) 卫健委意见后,根据意见及审计准则要求进行补充审计或完善审计报告。
11.内部质量控制、复核,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12.对审计中获悉的政府或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申请人所需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略) 公章。
2.出具报价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报价函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每天9:0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8:30,逾期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91号卫健委331室。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德莹
邮寄地址: (略) (略) 91号卫健委
电话: (略)
联络时间:9:00-11:30,14:30-16:30
七、其他
供应商应对提供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发现虚假文件视为故意,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8日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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