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域商业相关项目评估验收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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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域商业相关项目评估验收的询价公告

(略) (略) 拟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项目评估验收

二、项目内容

(一)依据《 (略)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4个县域商业建设申报项目进行审计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依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62号)《 (略) (略) 关于组织2024年县域多品牌汽车流通服务综合体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1个汽车流通服务综合体申报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三)依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62号)《关于进一 (略) 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商务发[2023]26号)等文件要求, (略) 场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三、评估验收要求

(一)预算费用控制(略)元以内,包括项目服务费、评估验收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

(二)要求6个项目均开展现场评估,其中,3个项目在南漳、2个项目在宜城、1个项目在樊城。

(三)委托协议签订后1周内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类型分别出具评估验收报告。

四、报价单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单位独立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略) 级以上政府部门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案例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与报价。

五、询价文件获取

2025年3月6日18:00时以前,请有意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指定专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场体系建设科402室,领取询价文件资料,逾期概不受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单位应指定专人,于2025年3月11日9:00时,携带密封的报价文件, (略) (略) 2楼会议室,参加现场询价会。

七、中标成交原则

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场询价会须有3家以上合格的报价单位,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由询价小组根据报价单位信用红名单、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一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 (略) (略) 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 系 人: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0710-(略)

监 督 人: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10-(略)

2025年2月28日


(略) (略) 拟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项目评估验收

二、项目内容

(一)依据《 (略) (略) 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二批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4个县域商业建设申报项目进行审计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和审计报告。

(二)依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62号)《 (略) (略) 关于组织2024年县域多品牌汽车流通服务综合体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1个汽车流通服务综合体申报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三)依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62号)《关于进一 (略) 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商务发[2023]26号)等文件要求, (略) 场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三、评估验收要求

(一)预算费用控制(略)元以内,包括项目服务费、评估验收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

(二)要求6个项目均开展现场评估,其中,3个项目在南漳、2个项目在宜城、1个项目在樊城。

(三)委托协议签订后1周内完成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项目类型分别出具评估验收报告。

四、报价单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单位独立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略) 级以上政府部门项目评估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案例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与报价。

五、询价文件获取

2025年3月6日18:00时以前,请有意参加询价的报价单位指定专人,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场体系建设科402室,领取询价文件资料,逾期概不受理。

六、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单位应指定专人,于2025年3月11日9:00时,携带密封的报价文件, (略) (略) 2楼会议室,参加现场询价会。

七、中标成交原则

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场询价会须有3家以上合格的报价单位,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时,由询价小组根据报价单位信用红名单、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一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 (略) (略) 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0号

联 系 人: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电话:0710-(略)

监 督 人:局机关纪委

联系电话:0710-(略)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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