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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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LP-2025-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已由鲁甸县发 (略) 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单位:鲁甸县 (略) 。

2.3工程地址:鲁甸县 (略) 。

2.4工程性质:新建。

2.5建设规模:1.室内装修:在 2019.70 (略) 域内进行电线电缆及穿管、水管及排水系统铺设,设 (略) 域、 (略) (略) 照明,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安装排风扇、油烟净化器、新风系统。2.厨房环保系统:包含 1 (略) 理设备,覆盖 2019.70 平方米的新风系统,以及 1 套油烟净化设备,实现对厨房废水、废气 (略) 理和空气的循环更新。3.设备购置:共 414 套设备,包括 8 台风幕机、1 套消防设施、1套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覆盖 2019.70 平方米的储物设施、1 套标识系统,以及各类厨房操作设备如 4 个洗手盆、13 个洗地龙头、29 台高身四门冷柜、1 套中央厨房智能管理系统设备、1 套周转箱清洗消毒设备等。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2.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7计划投资:总投资约2561.(略)元。

2.8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施工的总工期)。

2.9招标范围: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以最终审核通过的规划为准。

2.10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略)-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当前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费施工总承包(略)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4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必须派驻设计现场代表(提供承诺书)。

3.3企业的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其他要求

3.6.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6.2投 (略) 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3.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4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人请于20250304日至20250310,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立培 (略) ( (略) (略) 景秀 (略) B1栋二单元502)购买;报名费:600元;报名条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2414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立培 (略) ( (略) (略) 景秀 (略) B1栋二单元5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 (略) 上发布, (略) 站转发无效,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甸县 (略)

地址: (略) 鲁甸县砚池街道和悦大道 (略)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0870-(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培 (略)

地址: (略) (略) 景秀 (略) B1栋二单元502

联系人:李虹

电话:(略)


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NLP-2025-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已由鲁甸县发 (略) 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鲁甸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单位:鲁甸县 (略) 。

2.3工程地址:鲁甸县 (略) 。

2.4工程性质:新建。

2.5建设规模:1.室内装修:在 2019.70 (略) 域内进行电线电缆及穿管、水管及排水系统铺设,设 (略) 域、 (略) (略) 照明,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安装排风扇、油烟净化器、新风系统。2.厨房环保系统:包含 1 (略) 理设备,覆盖 2019.70 平方米的新风系统,以及 1 套油烟净化设备,实现对厨房废水、废气 (略) 理和空气的循环更新。3.设备购置:共 414 套设备,包括 8 台风幕机、1 套消防设施、1套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覆盖 2019.70 平方米的储物设施、1 套标识系统,以及各类厨房操作设备如 4 个洗手盆、13 个洗地龙头、29 台高身四门冷柜、1 套中央厨房智能管理系统设备、1 套周转箱清洗消毒设备等。最终以相关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和指标为准。

2.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7计划投资:总投资约2561.(略)元。

2.8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施工的总工期)。

2.9招标范围:鲁甸县中央厨房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包括竣工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以最终审核通过的规划为准。

2.10质量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略)-2017)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当前未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费施工总承包(略)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3.2.1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4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必须派驻设计现场代表(提供承诺书)。

3.3企业的业绩要求:本项目不做要求。

3.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定并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健全的财务制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5.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6其他要求

3.6.1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6.2投 (略) 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3.6.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4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人请于20250304日至20250310,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立培 (略) ( (略) (略) 景秀 (略) B1栋二单元502)购买;报名费:600元;报名条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2414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立培 (略) ( (略) (略) 景秀 (略) B1栋二单元5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 (略) 上发布, (略) 站转发无效,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甸县 (略)

地址: (略) 鲁甸县砚池街道和悦大道 (略)

联系人:阮老师

电话:0870-(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立培 (略)

地址: (略) (略) 景秀 (略) B1栋二单元502

联系人:李虹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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