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人民医院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场所检测及部分设备预控评检测服务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HSRMYYSBK-#
2. 项目名称: (略) (略) 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整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15 万元整
6.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
8.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询价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需求
1.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说明:
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含国家政策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对需要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检定的项目,服务商必须实行免费检定,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1.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内容:
1.1在用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1.2新购置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安装验收使用前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1.3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维修后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
2.1服务商自身需具备能覆盖采购人所需检定、校准项目100%的检定、校准资质和能力;并提供检定、校准项目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2.2采购人提出检定、校准需求后,服务商应承诺14天内进行检定、校准。
2.3采购人提出检定、校准需求后,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检定、校准并在完成检定、校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检定、校准证书。
3售后要求:
3.1服务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造册登记信息,对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需提前60天提示采购人安排相关工作,并提示采购人登录“湖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报检相关医疗器械。所有检定、校准 (略) 上查询、打印功能。
3.2对需要送检或现场检定、校准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应与采购人协调,及时安排送检和现场检定、校准服务时间,至少提前14天通知采购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对采购人新购或需修理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服务商应优先安排以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4.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人次年预算能够保障,成交服务商评价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以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以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具体协商。
7.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 (略) 场 (略) 计量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供应商应配备经考核合格的标准检测器具;
(3)供应商拟派技术人员具有计量检定员证书或者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阶段的资格性审查为准。
8.检测清单
检定、校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强制检定类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套/台) |
1 | 水银血压计 | 1 |
2 | 电子血压计 | 122 |
3 | 验光仪 | 3 |
4 | 眼压计 | 2 |
5 | 验光镜片箱 | 3 |
6 | 纯音听力计 | 0 |
7 | 阻抗听力计 | 1 |
8 | 心电图机 | 71 |
9 | 病人监护仪 | 306 |
10 | 活度计 | 0 |
11 | 体温计 | 114 |
12 | 脑电图机 | 1 |
13 | 放疗用电离室剂量计 | 1 |
14 |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 | 18 |
总计: |
二、非强制检定类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套/台) |
1 | 医用超声 | 13 |
2 | 胎心监护仪 | 6 |
3 | 输液泵 | 22 |
4 | 注射泵 | 80 |
5 | 婴儿培养箱 | 11 |
6 | 呼吸机 | 24 |
7 | 麻醉机 | 15 |
8 | 血液透析机 | 40 |
9 | 除颤监护仪 | 25 |
10 | 血氧分析仪 | 4 |
11 | 血气分析仪 | 2 |
12 | 肺功能仪 | 2 |
13 | 实时PCR仪 | 2 |
14 | 免疫分析仪 | 6 |
15 | 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半自动) | 2 |
16 | 尿液分析仪 | 2 |
17 | 血凝仪 | 3 |
18 | 骨密度仪 | 1 |
19 | 离心机 | 6 |
20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6 |
21 | 生物安全柜 | 7 |
22 | 干燥箱+培养箱 | 5 |
23 | 恒温水浴箱 | 3 |
24 | 低温箱+冷藏箱+冰箱 | 20 |
25 | 温度计(玻璃温度计、数字温度计、额温枪) | 18 |
26 | 显微镜 | 7 |
27 | 酶标分析仪 | 1 |
28 | 温湿度计(表) | 2 |
29 | 电子天平 | 1 |
30 | 移液器(移液枪、移液管) | 24 |
四、获取询价文件
1. 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3. 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填写《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com;登记表内容包括:参与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并在附件添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
2. 地点: (略)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六、开启
1.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点30分
2. 地点: (略) (略) 行政楼201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22号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明鹏
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HSRMYYSBK-#
2. 项目名称: (略) (略) 计量器具检定服务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预算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整
5. 最高限价:人民币 15 万元整
6.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7.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
8.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竞争性询价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需求
1.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说明:
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含国家政策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对需要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检定的项目,服务商必须实行免费检定,并出具计量检定证书。
1.医疗器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内容:
1.1在用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1.2新购置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安装验收使用前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1.3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维修后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2.技术、服务要求:
2.1服务商自身需具备能覆盖采购人所需检定、校准项目100%的检定、校准资质和能力;并提供检定、校准项目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2.2采购人提出检定、校准需求后,服务商应承诺14天内进行检定、校准。
2.3采购人提出检定、校准需求后,供应商应及时进行检定、校准并在完成检定、校准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检定、校准证书。
3售后要求:
3.1服务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造册登记信息,对检定、校准证书有效期到期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需提前60天提示采购人安排相关工作,并提示采购人登录“湖北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报检相关医疗器械。所有检定、校准 (略) 上查询、打印功能。
3.2对需要送检或现场检定、校准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应与采购人协调,及时安排送检和现场检定、校准服务时间,至少提前14天通知采购人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对采购人新购或需修理的强制检定类和非强制检定类医疗器械,服务商应优先安排以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4.服务期限:一年(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购人次年预算能够保障,成交服务商评价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可以续签次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采用折扣率进行报价,以实际数量据实结算。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具体协商。
7.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 (略) 场 (略) 计量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供应商应配备经考核合格的标准检测器具;
(3)供应商拟派技术人员具有计量检定员证书或者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阶段的资格性审查为准。
8.检测清单
检定、校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强制检定类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套/台) |
1 | 水银血压计 | 1 |
2 | 电子血压计 | 122 |
3 | 验光仪 | 3 |
4 | 眼压计 | 2 |
5 | 验光镜片箱 | 3 |
6 | 纯音听力计 | 0 |
7 | 阻抗听力计 | 1 |
8 | 心电图机 | 71 |
9 | 病人监护仪 | 306 |
10 | 活度计 | 0 |
11 | 体温计 | 114 |
12 | 脑电图机 | 1 |
13 | 放疗用电离室剂量计 | 1 |
14 |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 | 18 |
总计: |
二、非强制检定类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预估数量(套/台) |
1 | 医用超声 | 13 |
2 | 胎心监护仪 | 6 |
3 | 输液泵 | 22 |
4 | 注射泵 | 80 |
5 | 婴儿培养箱 | 11 |
6 | 呼吸机 | 24 |
7 | 麻醉机 | 15 |
8 | 血液透析机 | 40 |
9 | 除颤监护仪 | 25 |
10 | 血氧分析仪 | 4 |
11 | 血气分析仪 | 2 |
12 | 肺功能仪 | 2 |
13 | 实时PCR仪 | 2 |
14 | 免疫分析仪 | 6 |
15 | 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半自动) | 2 |
16 | 尿液分析仪 | 2 |
17 | 血凝仪 | 3 |
18 | 骨密度仪 | 1 |
19 | 离心机 | 6 |
20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6 |
21 | 生物安全柜 | 7 |
22 | 干燥箱+培养箱 | 5 |
23 | 恒温水浴箱 | 3 |
24 | 低温箱+冷藏箱+冰箱 | 20 |
25 | 温度计(玻璃温度计、数字温度计、额温枪) | 18 |
26 | 显微镜 | 7 |
27 | 酶标分析仪 | 1 |
28 | 温湿度计(表) | 2 |
29 | 电子天平 | 1 |
30 | 移液器(移液枪、移液管) | 24 |
四、获取询价文件
1. 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3. 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填写《供应商登记表(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com;登记表内容包括:参与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并在附件添加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1.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
2. 地点: (略) (略) (略) 医学装备科
六、开启
1. 时间:2025年03月10日15点30分
2. 地点: (略) (略) 行政楼201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22号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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