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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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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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 (略) 、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安排和文件精神,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资金已下达,请各乡(镇、办)按照项目要求积极组织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进行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以烘干玉米等主粮作物为主,开展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点建设,引进烘干塔、地磅、脱粒清选设备、提升机、除尘系统等成套装备。

2.引进连续式粮食烘干成套设备,日烘干能力指标值(以铭牌参数为准)应达到200吨及以上,引进循环式粮食烘干成套设备, (略) 理能力指标值(以铭牌参数为准)应达到90吨及以上,烘干点服务面积按照2000-3000 (略) 。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主体要具备合法土地手续,一般为已批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

2.拟申报主体如已有烘干中心(点)则不再申报,避免重复建设和产能浪费;

3.拟申报主体应为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储备;

4.拟申报主体在历年承担农机项目上无不良记录,法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经营主体,可在2025年3月11日前,携带相 (略) (略) 推广站( (略) (略) 408室)。申请资料包括:

1.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

体系试点项目报名表(附件);

2.已批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土地手续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张 静

联系电话:0356-(略)790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

附件: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报名表


(略)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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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 (略) 、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安排和文件精神,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资金已下达,请各乡(镇、办)按照项目要求积极组织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进行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1.以烘干玉米等主粮作物为主,开展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点建设,引进烘干塔、地磅、脱粒清选设备、提升机、除尘系统等成套装备。

2.引进连续式粮食烘干成套设备,日烘干能力指标值(以铭牌参数为准)应达到200吨及以上,引进循环式粮食烘干成套设备, (略) 理能力指标值(以铭牌参数为准)应达到90吨及以上,烘干点服务面积按照2000-3000 (略) 。

二、申报条件

1.拟申报主体要具备合法土地手续,一般为已批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

2.拟申报主体如已有烘干中心(点)则不再申报,避免重复建设和产能浪费;

3.拟申报主体应为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涉农企业等,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储备;

4.拟申报主体在历年承担农机项目上无不良记录,法人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有意向实施该项目的经营主体,可在2025年3月11日前,携带相 (略) (略) 推广站( (略) (略) 408室)。申请资料包括:

1.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

体系试点项目报名表(附件);

2.已批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土地手续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征信证明。

联系人:张 静

联系电话:0356-(略)790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1日

附件:2025年粮食产地机械化烘干设施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试点项目报名表


(略)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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