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福临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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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福临镇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对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HZH-2025CG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

备注

整包

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00元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 (略) 和少数 (略) 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5、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1.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 (略) (略)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合同分包: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说明:其他需提供的资质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全部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临镇人民政府301办公室(长 (略) 223号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祖鸿

电话:#

地址:长沙县福 (略) 223号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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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对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ZHZH-2025CG00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预算

备注

整包

2025年度安全生产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00元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 (略) 和少数 (略) 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5、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4.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1.4.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1.5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处罚期尚未届满)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 (略) (略)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合同分包: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其他说明:其他需提供的资质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且全部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临镇人民政府301办公室(长 (略) 223号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县福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祖鸿

电话:#

地址:长沙县福 (略) 223号


202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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