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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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中国人民 (略) (略)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人民 (略) (略)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人民 (略)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736-RSCS(略)

2.3.采购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定 (略) 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的代理服务。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提供二年的律师诉讼服务。

(3)服务地点:包括但 (略) 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满足采购需求。

(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2名成交人

(5)服务质量:专业、优质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好的信誉。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3律所有稳定的律师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十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其中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应少于三人(此三人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带队律师在三 (略) 诉讼/仲裁案件不少于3件,且胜诉率不低于1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提供判决的胜诉率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或2021)年)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出具无欠税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供应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不接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购标资料,购标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tp://**,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份:(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 本公告3.2、3.3、3.4资格要求。

4.3售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4时00分

5.2磋商地点(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5.3以上若有变更,采购人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和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37-(略)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孙宏伟、祖鹏然、李长德

项目联系人:王龙(略)、李长德(略)

电子邮箱:*@*ttp://**


中国人民 (略) (略)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人民 (略) (略)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人民 (略) (略)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诉讼/仲裁案件代理律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736-RSCS(略)

2.3.采购主要内容:

(1)采购内容:本项目选定 (略) 提供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案件的代理服务。

(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提供二年的律师诉讼服务。

(3)服务地点:包括但 (略) 范围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满足采购需求。

(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选取2名成交人

(5)服务质量:专业、优质服务,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良好的信誉。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3律所有稳定的律师团队,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十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其中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不应少于三人(此三人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带队律师在三 (略) 诉讼/仲裁案件不少于3件,且胜诉率不低于1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提供判决的胜诉率为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或2021)年)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限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出具无欠税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供应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不接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3月11日08时30分至2025年3月1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方式:

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购标资料,购标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邮箱:*@*ttp://**,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份:(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 本公告3.2、3.3、3.4资格要求。

4.3售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时间(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14时00分

5.2磋商地点(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5.3以上若有变更,采购人会通过邮件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和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人民大街3912号永辉大厦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437-(略)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孙宏伟、祖鹏然、李长德

项目联系人:王龙(略)、李长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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