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3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银 (略) (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JYZX-*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 此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售价:100元/份(开户行:建行 (略) 支行,户名:建银 (略) 江苏分公司,账号:**),备注项目及单位简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支持顺丰邮寄到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银 (略) (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银 (略) (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 PDF 格式或 WORD 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号5号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银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25-*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
发布时间:2025-03-13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银 (略) (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JYZX-*

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 此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6、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分中心信息化设施维保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售价:100元/份(开户行:建行 (略) 支行,户名:建银 (略) 江苏分公司,账号:**),备注项目及单位简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支持顺丰邮寄到付)。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银 (略) (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3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建银 (略) (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 (略) ’首页(http://**)‘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 (略) 罚 (略)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 PDF 格式或 WORD 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略) 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号5号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银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9号万得大厦16楼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25-*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