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苏州市姑苏区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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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苏州市姑苏区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202 (略) (略) 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5-03-13】

项目概况

202 (略) (略) 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 JSZC-*-SZWK-C2025-009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WK-C2025-0093

项目名称:202 (略) (略) 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万元(采购包1:26.*万元;采购包2:25.*万元;采购包3:24.*万元;采购包4:22.*万元;采购包5:2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三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四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五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略) (略) 《关于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略) (略) 《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竣工后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略) (略) 拟通过政府采购购买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征收搬迁(含拆迁)决算审核等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以下简称协审)。

2、服务要求:

2.1、开展审核

协审单位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地出具审核结论(含审核报告、审核结果等),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核单位信息予以保密。

2.2、审核责任

接受委托的协审单位应确保审核质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协审单位对审核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协审单位的审核结论只向采购人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核结论的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审核结论的,除由协审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外,采购人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协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2.3、审核工作的开展

协审单位根据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由于被审单位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全,且由于补送资料不及时而严重影响审核进度的,由协审单位提出要求延长审核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

协审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对审核工作中出现重大分歧而又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应附调查取证资料、 (略) 理方案以及相关单位意见)报采购人,采购人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核实资料和具体情况,经研究 (略) 理意见,由协审单位在其审核结论中调整,对其分歧较大影响审核进度的,由协审单位提出要求调整财务审核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

协审单位应加强对审核资料的保管。协审单位在完成项目审核后,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审核资料存档保管,对档案管理不完善的协审单位将予以警告,严重的终止合同履行。

2.4、关于协审单位的考核:

协审单位的工作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的时效性、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协审单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辖区【 (略) 】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 (略) 站上发布:

2.1、江苏 (略)

2.2、 (略) (略)

3、监督电话:0512-*。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10号

联系人:周俊鹤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转8011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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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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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略) (略) 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 JSZC-*-SZWK-C2025-009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WK-C2025-0093

项目名称:202 (略) (略) 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万元(采购包1:26.*万元;采购包2:25.*万元;采购包3:24.*万元;采购包4:22.*万元;采购包5:2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二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三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四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第五标段预算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略) (略) 《关于 (略) 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略) (略) 《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竣工后应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复。为加强评审工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略) (略) 拟通过政府采购购买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征收搬迁(含拆迁)决算审核等财务审核委托协审服务(以下简称协审)。

2、服务要求:

2.1、开展审核

协审单位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依法执业、客观公正地出具审核结论(含审核报告、审核结果等),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被审核单位信息予以保密。

2.2、审核责任

接受委托的协审单位应确保审核质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协审单位对审核结论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协审单位的审核结论只向采购人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核结论的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审核结论的,除由协审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外,采购人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协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2.3、审核工作的开展

协审单位根据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由于被审单位提供的送审资料不全,且由于补送资料不及时而严重影响审核进度的,由协审单位提出要求延长审核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

协审单位应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对审核工作中出现重大分歧而又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协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应附调查取证资料、 (略) 理方案以及相关单位意见)报采购人,采购人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核实资料和具体情况,经研究 (略) 理意见,由协审单位在其审核结论中调整,对其分歧较大影响审核进度的,由协审单位提出要求调整财务审核时间的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核准后给予调整审核时间。

协审单位应加强对审核资料的保管。协审单位在完成项目审核后,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对审核资料存档保管,对档案管理不完善的协审单位将予以警告,严重的终止合同履行。

2.4、关于协审单位的考核:

协审单位的工作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的时效性、执业质量、服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协审单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服务的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 (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03-2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辖区【 (略) 】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项目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中的客户端使用说明和供应商《操作手册》。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 (略) 站上发布:

2.1、江苏 (略)

2.2、 (略) (略)

3、监督电话:0512-*。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机关)

单位地址: (略) (略) (略) 510号

联系人:周俊鹤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卫康招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联系电话:0512-*转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宇、张田、李东

电话:0512-*转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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