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随机抽取泸县神仙桥集中供水站输水主管兆雅场镇段复线工程财务审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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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机抽取泸县神仙桥集中供水站输水主管兆雅场镇段复线工程财务审计单位的公告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拟对泸县神仙桥集中供水站输水主管兆雅场镇段复线工程财务审计单位

采取随机抽取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2.项目内容:泸县神仙桥集中供水站输水主管兆雅场镇段复线工程财务审计单位。

3.项目费用(包干价)人民币: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附合同及财务审计报告)

7.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和随机抽取

1.报名地点: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略) 四楼)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8日,每日8:30-12:00,15:00-18: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告联系人:陈女士,0830-*

4.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9日11时00分, (略) 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资格要求文件。

3.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近3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注:所有纸质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五、报名、审查和随机抽取程序

1.申请单位现场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记完善列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3.项目业主按随机抽取当日签到表先后次序编号并确定为对应单位的随机抽取号码;在随机抽取环节中,随机抽到的号码对应单位即为中选供应商。若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4.随机抽取时间供应商未按时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权利,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5.宣布抽取结果

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在抽取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六、特别说明

1.中选的供应商应在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选的供应商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选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该项目服务单位选择按前述抽取程序在报名参与该项目抽取的其他供应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泸县 (略) 站上通报,上报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水利工程所有技术服务。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公章)

2025年3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随机抽取的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项目名称)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随机抽取而委托代理人参与随机抽取适用。

(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审查。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拟对泸县神仙桥集中供水站输水主管兆雅场镇段复线工程财务审计单位

采取随机抽取中选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随机抽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2.项目内容:泸县神仙桥集中供水站输水主管兆雅场镇段复线工程财务审计单位。

3.项目费用(包干价)人民币: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附合同及财务审计报告)

7.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报名和随机抽取

1.报名地点: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略) 四楼)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18日,每日8:30-12:00,15:00-18: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报告联系人:陈女士,0830-*

4.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9日11时00分, (略) 四楼会议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审查的证件和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单位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资格要求文件。

3.申请单位提供单位近3年来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注:所有纸质资料均加盖单位鲜章)。

五、报名、审查和随机抽取程序

1.申请单位现场报名。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进入报名的,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2.项目业主按本次公告要求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时应带的证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记完善列入随机抽取单位名单。

3.项目业主按随机抽取当日签到表先后次序编号并确定为对应单位的随机抽取号码;在随机抽取环节中,随机抽到的号码对应单位即为中选供应商。若报名符合条件的单位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4.随机抽取时间供应商未按时到场的,则视为放弃权利,不再参加随机抽取。

5.宣布抽取结果

当场宣布抽取结果,在抽取过程中,对程序及其他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

六、特别说明

1.中选的供应商应在成交供应商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

有以下情况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1)中选的供应商明确表示不签订合同;(2)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3)中选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选单位资格后,该项目服务单位选择按前述抽取程序在报名参与该项目抽取的其他供应商中重新抽取。

2.被取消中选资格的供应商将由行业主管部门在泸县 (略) 站上通报,上报列入失信管理,并自通报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水利工程所有技术服务。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公章)

2025年3月13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2)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参与随机抽取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随机抽取的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均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项目名称)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随机抽取而委托代理人参与随机抽取适用。

(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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