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略) (略) 就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略) (略) 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承租方和分承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承租方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眼镜及角膜塑形镜经营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门诊楼四楼西侧原医护办公室,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二)租赁场所建筑面积:39.2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年一签,总期限不超过3年,采购人每年对承租方进行考核,承租方每年度考核平均分必须大于或等于90分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 (四)租赁场所租赁后营业范围:简易视力验光(非医学验光)、配镜业务及配套用品(不包括眼药水等药品经营)。 (五)本项目招租设每月最低管理费为人民币#千元整,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要求 (一)对承租方的管理要求 1、本次采购仅对标的现状进行引进合作伙伴,对标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后,确认自身确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进行响应。一旦响应,即视作承租方接受采购人的各项约定。 2、★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对眼镜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承租方只能进行约定的合法合规服务项目,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不得以变通的方式设置店中店等方式开展未约定的服务项目或者未经采购人许可的业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合法经营,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周边同类商家同类商品的价格。(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承租方公章) 4、主动维持经营秩序,禁止在租赁场 (略) 内任何地方进行任何经营活动。采购人同意承租方所租物业的用途为承租方营业执照所经营范围,具体如下:简易视力验光(非医学验光)、配镜业务及配套用品(不包括眼药水等药品经营)。禁止宣传与采购人相关医疗保健信息,及从事医疗项目相关的一切服务内容。所有商品及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生产许可证及销售许可证,来源地必须清晰,禁止销售无名、无牌、无证、伪劣商品或产品。现场不得随意制作、悬挂宣传海报画册,如有需要必须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批复同意后方能实施。 5、承租方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6、在租赁期内,承租 (略) 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承租方不得自行改变房屋内部结构,须在装修前向采购人提供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否则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 (略) 场价赔偿。且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9、经营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30-17:30,春节除夕至初三可暂停营业。在采购人有重大活动和检查时,需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如暂时停止营业等。 10、承租方进场时间最终以采购人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11、合同期间,承租方需与采购人共享配镜客户信息,合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把合作期间的配镜客户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全部交给采购人。 (二)从业人员、设备配备要求 1、★配备眼科、眼视光及视光师的技术团队。 2、承租期间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配备眼视光检查的相关专业仪器设备。 4、承租方承担验光配镜室眼科检查设备及视力筛查系统、学生健康体检系统。 (三)其它要求 1、 (略) 完成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及近视防控工作。 2、 (略) 引进专家团队作为学术带头人,医院多点执业, (略) 眼科医务人员进行远程技术指导,全方位提升医疗业务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等。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报价低于每月最低管理费的作无 (略) 理,报价不含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税费等。 (二)租赁期内场地管理费标准及缴纳方法 1、按先缴纳管理费、后使用场地的原则,承租方须每月5号前向采购人缴纳月管理费。 2、第一次管理费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营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 1、缴存金额:中标后,承租方须缴纳金额等额于3个月管理费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承租方的对公账户汇入采购人的账户。 2、缴存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承租方原因造成采购人的损失或因承租方违约而支付给采购人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承租方必须追加赔偿金,以足额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发生赔偿后,承租方必须按采购人规定补足履约保证金达到相应的缴存金额。 4、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若违反相关协议,采购人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履行期终止时,承租方若无违反采购人相应的规定,按约定时间完成各项退场交接及清算工作,采购人按协议约定扣除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违约行为,并缴清相关应付费用及按时注销或变更该承租物业地址的工商登记,且保证承租物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耗或经查实非承租方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按本合同的约定移交承租物业及场地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承租物业工商登记地址注销或变更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履约保证金退回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额退回给承租方。 (四)违约责任 1、采购人检查发现问题或患者或职工投诉意见后反馈给成交承租方,承租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者连续收到三次以上投诉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主动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同时没收50%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立即停业,并于10个日历日内撤场,将场地清理干净,移交给采购人。每逾期1日,承租方每日向采购人支付5%月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房屋内财产的所有权,采购人有 (略) 理租赁房屋内的承租方财产,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确定成交后,为租赁地点办理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必须以承租方投标单位名称办理,否则可视为第三方转包。 (略) 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押金。 | ||||||||||||||||||||||||||||||||||||||||||||
现场踏勘 | 为保证响应承租方充分了解现场情况,承租方可在下列规定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勘查现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放弃本项权利。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 现场踏勘集中地点: (略) (略) 门诊楼四楼西侧原医护办公室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763-#或# | ||||||||||||||||||||||||||||||||||||||||||||
比选时间 | 2025年3月21日14:40 | ||||||||||||||||||||||||||||||||||||||||||||
比选地点 | (略) (略) 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
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20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63.com,邮件标题为“点击查看>>项目+承租方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第二次报价表打印盖章),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
所需资料 | 现场递交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资料不接受邮寄) | ||||||||||||||||||||||||||||||||||||||||||||
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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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 |
(略) (略)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一:配镜服务年度考核表
考核时间: |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服务质量 | 20 | 病人服务中心提供 | |
产品质量 | 10 | 抽查产品合格证 | |
售后服务 | 20 | 顾客电话回访 | |
节能降耗及环境卫生 | 20 | 总务抽查 | |
管理费缴纳及时性 | 30 | 财务提供 | |
总分 | 100 |
清远市妇幼保健院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略) (略) 就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 (略) (略) 眼镜店场地租赁项目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承租方和分承租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承租方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眼镜及角膜塑形镜经营资质,须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址: (略) (略) 门诊楼四楼西侧原医护办公室,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二)租赁场所建筑面积:39.2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每年一签,总期限不超过3年,采购人每年对承租方进行考核,承租方每年度考核平均分必须大于或等于90分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不再续签合同且不需承担任何责任(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 (四)租赁场所租赁后营业范围:简易视力验光(非医学验光)、配镜业务及配套用品(不包括眼药水等药品经营)。 (五)本项目招租设每月最低管理费为人民币#千元整,低于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要求 (一)对承租方的管理要求 1、本次采购仅对标的现状进行引进合作伙伴,对标的品质及存在风险等有明确了解后,确认自身确有能力接受相关约定方可进行响应。一旦响应,即视作承租方接受采购人的各项约定。 2、★承租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对眼镜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承租方只能进行约定的合法合规服务项目,不得超范围、超面积经营。不得以变通的方式设置店中店等方式开展未约定的服务项目或者未经采购人许可的业务,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合法经营,文明经商,价格合理,价格不得高于采购人周边同类商家同类商品的价格。(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承租方公章) 4、主动维持经营秩序,禁止在租赁场 (略) 内任何地方进行任何经营活动。采购人同意承租方所租物业的用途为承租方营业执照所经营范围,具体如下:简易视力验光(非医学验光)、配镜业务及配套用品(不包括眼药水等药品经营)。禁止宣传与采购人相关医疗保健信息,及从事医疗项目相关的一切服务内容。所有商品及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生产许可证及销售许可证,来源地必须清晰,禁止销售无名、无牌、无证、伪劣商品或产品。现场不得随意制作、悬挂宣传海报画册,如有需要必须书面向采购人申请,批复同意后方能实施。 5、承租方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等工作,由此带来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负全责。 6、在租赁期内,承租 (略) 理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7、承租方不得自行改变房屋内部结构,须在装修前向采购人提供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否则造成场地及设施损坏的, (略) 场价赔偿。且装修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必须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赔偿或补偿。 9、经营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30-17:30,春节除夕至初三可暂停营业。在采购人有重大活动和检查时,需配合采购人的要求,如暂时停止营业等。 10、承租方进场时间最终以采购人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11、合同期间,承租方需与采购人共享配镜客户信息,合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把合作期间的配镜客户信息(电子版和纸质版)全部交给采购人。 (二)从业人员、设备配备要求 1、★配备眼科、眼视光及视光师的技术团队。 2、承租期间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配备眼视光检查的相关专业仪器设备。 4、承租方承担验光配镜室眼科检查设备及视力筛查系统、学生健康体检系统。 (三)其它要求 1、 (略) 完成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及近视防控工作。 2、 (略) 引进专家团队作为学术带头人,医院多点执业, (略) 眼科医务人员进行远程技术指导,全方位提升医疗业务能力、科研学术能力等。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报价低于每月最低管理费的作无 (略) 理,报价不含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及相关税费等。 (二)租赁期内场地管理费标准及缴纳方法 1、按先缴纳管理费、后使用场地的原则,承租方须每月5号前向采购人缴纳月管理费。 2、第一次管理费须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3、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租赁标的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营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 1、缴存金额:中标后,承租方须缴纳金额等额于3个月管理费的履约保证金。须以承租方的对公账户汇入采购人的账户。 2、缴存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承租方原因造成采购人的损失或因承租方违约而支付给采购人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承租方必须追加赔偿金,以足额赔偿采购人的损失。发生赔偿后,承租方必须按采购人规定补足履约保证金达到相应的缴存金额。 4、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若违反相关协议,采购人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5、合同履行期终止时,承租方若无违反采购人相应的规定,按约定时间完成各项退场交接及清算工作,采购人按协议约定扣除应由承租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在2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无息退回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违约行为,并缴清相关应付费用及按时注销或变更该承租物业地址的工商登记,且保证承租物业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耗或经查实非承租方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按本合同的约定移交承租物业及场地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承租物业工商登记地址注销或变更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履约保证金退回申请后,于20个工作日内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额退回给承租方。 (四)违约责任 1、采购人检查发现问题或患者或职工投诉意见后反馈给成交承租方,承租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者连续收到三次以上投诉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租赁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2、★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主动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个月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同时没收50%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应立即停业,并于10个日历日内撤场,将场地清理干净,移交给采购人。每逾期1日,承租方每日向采购人支付5%月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房屋内财产的所有权,采购人有 (略) 理租赁房屋内的承租方财产,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确定成交后,为租赁地点办理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必须以承租方投标单位名称办理,否则可视为第三方转包。 (略) 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押金。 | ||||||||||||||||||||||||||||||||||||||||||||
现场踏勘 | 为保证响应承租方充分了解现场情况,承租方可在下列规定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勘查现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放弃本项权利。 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3月17日10:00 现场踏勘集中地点: (略) (略) 门诊楼四楼西侧原医护办公室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763-#或# | ||||||||||||||||||||||||||||||||||||||||||||
比选时间 | 2025年3月21日14:40 | ||||||||||||||||||||||||||||||||||||||||||||
比选地点 | (略) (略) 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
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3月20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63.com,邮件标题为“点击查看>>项目+承租方名+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时整,以采购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第二次报价表打印盖章),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
所需资料 | 现场递交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资料不接受邮寄) | ||||||||||||||||||||||||||||||||||||||||||||
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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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 |
(略) (略)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一:配镜服务年度考核表
考核时间: |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服务质量 | 20 | 病人服务中心提供 | |
产品质量 | 10 | 抽查产品合格证 | |
售后服务 | 20 | 顾客电话回访 | |
节能降耗及环境卫生 | 20 | 总务抽查 | |
管理费缴纳及时性 | 30 | 财务提供 |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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