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招标公告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招标公告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需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
标的名称 | 亩数 | 标底价 | 承包期 | 预缴款 |
沈家坞爿塘 | 25亩 | 1000元/年/亩 | 2025.4.1-2028.12.31 | (略)元 |
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承包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4.需了解具体情况或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何乐淼 工作手机:(略)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5年3月13日-3月20日
三、报名时需随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缴投标预缴款:
1.指定银行: (略) 支行
2.户 名: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 0003 2737 263
4.金额:(略)元
*承包期3年9个月,承包款(略)元,电费9375元,押金(略)元,合计(略)5元。
*着重强调:投标人须在2025年3月20日下午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上述指定账户,超过规定时间打入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8:30-9:30
2.报名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
农村产权交 (略)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9:40
2.投标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明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的,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中标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差价承包款,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承包田、塘的水费、道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
4.承包期满自行清理承包田塘范围内所有作物、设施,否则需与下一位承包 (略) 理,村社概不负责。
5.除已有的25亩沈家坞爿塘外,另有10余亩村民人口田,以及现有的塘坝。这部分田地及塘坝的相关事宜,需中标人与原承包户自 (略) 理,本村村委会不承担相关协调或责任。
6.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3月13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招标公告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需承包,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店口镇何家山头村沈家坞爿塘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
标的名称 | 亩数 | 标底价 | 承包期 | 预缴款 |
沈家坞爿塘 | 25亩 | 1000元/年/亩 | 2025.4.1-2028.12.31 | (略)元 |
中标后,承包款一次性付清,承包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4.需了解具体情况或实地踏勘,可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何乐淼 工作手机:(略)
二、信息发布时间:
2025年3月13日-3月20日
三、报名时需随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需缴投标预缴款:
1.指定银行: (略) 支行
2.户 名: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账 号:2010 0003 2737 263
4.金额:(略)元
*承包期3年9个月,承包款(略)元,电费9375元,押金(略)元,合计(略)5元。
*着重强调:投标人须在2025年3月20日下午4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上述指定账户,超过规定时间打入不得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8:30-9:30
2.报名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南侧
农村产权交 (略)
*本次招标报名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电话、口头等方式
六、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9:40
2.投标地点:店口镇便民服务中心开标室(二楼东202室)
七、投标办法:
1.采用明投方式,以最高报价(且不低于标底价)为中标者。
八、中标注意事项:
1、中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或中标价款逾期未缴清的,吃没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重新组织招投标。
2.中标后,中标人必须在中标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差价承包款,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满,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的款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承包田、塘的水费、道路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村不负担任何费用。
4.承包期满自行清理承包田塘范围内所有作物、设施,否则需与下一位承包 (略) 理,村社概不负责。
5.除已有的25亩沈家坞爿塘外,另有10余亩村民人口田,以及现有的塘坝。这部分田地及塘坝的相关事宜,需中标人与原承包户自 (略) 理,本村村委会不承担相关协调或责任。
6.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为准。
(略) 店口镇何家山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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