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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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JSZC-*-JHYC-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略)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HYC-C2025-0005

项目名称: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采购包1:4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采购包3: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元,二标段最高限价*元,三标段最高限价*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0元)。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0≤优惠率<100%,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一标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监督抽检(黎城 (略) 以西、塔集镇、银涂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标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2),监督抽检(黎城 (略) 以东、金北街道、吕良镇、前锋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三标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3),监督抽检(黎城 (略) (略) 以东、戴楼街道、金南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注:本次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加后续包的评审,以此类推。开标评标按一、二、三标段顺序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本次项目的检测内容: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中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CMA资质附表复印件及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覆盖本项目需检测的食品品种及检验项目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 (略) (略) (略)

方式:供应商登*江苏省 (略) (略)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3-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 (略) 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5.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注: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发包人(承包人)须在基本帐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6.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略) (略) (略) (略) (略) 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 (略) (略) ”、“江苏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9.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略) 场 (略) 本级

单位地址: (略) 金湖 (略) 33号

联系人:柏传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金湖 (略)

单位地址:金湖 (略) (略) 民中心三楼北中庭

联系人:陈彦锦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彦锦

电话:*


JSZC-*-JHYC-C2025-0005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JSZC-*-JHYC-C2025-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 (略) (略)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HYC-C2025-0005

项目名称: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采购包1:4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采购包3:4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元,二标段最高限价*元,三标段最高限价*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1000元)。本项目按优惠率报价,0≤优惠率<100%,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一标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1),监督抽检(黎城 (略) 以西、塔集镇、银涂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标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2),监督抽检(黎城 (略) 以东、金北街道、吕良镇、前锋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三标段: (略) 场 (略) 2025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包3),监督抽检(黎城 (略) (略) 以东、戴楼街道、金南镇),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注:本次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三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不再参加后续包的评审,以此类推。开标评标按一、二、三标段顺序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_%(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 磋商须知第33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包含所投本次项目的检测内容: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需包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中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证书有效期能覆盖相关食品抽检完成周期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CMA资质附表复印件及CMA资质附表中的项目覆盖本项目需检测的食品品种及检验项目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磋商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 (略) (略) (略)

方式:供应商登*江苏省 (略) (略) (略) ,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 (略) 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3-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金湖不见面开标大厅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磋商投标。请磋商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负。

2.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金湖 (略) 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5.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人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注:根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的通知》(淮协调办【2023】33号)要求,本项目代理费支付形式建议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发包人(承包人)须在基本帐户下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ID),向代理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ID)支付项目代理费。

6.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 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htt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7.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略) (略) (略) (略) (略) 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8.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 (略) (略) ”、“江苏省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9.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略) 场 (略) 本级

单位地址: (略) 金湖 (略) 33号

联系人:柏传凤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金湖 (略)

单位地址:金湖 (略) (略) 民中心三楼北中庭

联系人:陈彦锦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彦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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