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阡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郴州阡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苏仙区栖凤渡镇枫树下村 |
建设单位 | 郴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 (略) 苏仙区栖凤渡镇枫树下村,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62.86亩,其中养殖区282亩,消纳面积为880.86亩,建筑面积约24万m2,建设内容包括繁殖区、育肥区、污水处理区、堆肥处理区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供水、供电、道路、沼气、粪污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28.8万头商品肥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猪舍、粪污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及油烟废气等。 猪舍恶臭主要通过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控制源头产生量;猪舍设置通风系统,并在各猪舍排风口侧设除臭网,通过喷水雾降低恶臭,并对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投加除臭垫料;粪污处理区的臭气,通过猪粪及时清运,并对粪污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对堆肥间和废水处理站厌氧区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由产臭单元密闭+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处理、外排;沼气经脱硫剂脱硫处理后,沼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外排;加强场区、粪污处理区、场界绿化和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使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根据估算,NH3和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沼气燃烧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洗消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养殖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采取处理工艺“格栅池+固液分离+初沉池+气浮+黑膜池+两级A/O工艺+二级气浮+超滤池+纳滤池+消毒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部分用于消纳区林地浇灌,剩余部分经建设单位设置的封闭式排水管道外排至西河,入河排污口位于西河与九山河交汇口处。经预测可知,本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正常排放时,对西河影响较小,无超标混合带,评价范围内各断面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限值;事故排放时,对西河有一定影响,项目应杜绝事故排放。 (3)固废:项目产生的猪粪、沼渣、猪舍废吸附剂及污水站污泥经脱水后在积粪池内暂存,进入厂内有机肥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形成产品有机肥;病死猪和分娩废物在冷库内暂存,交由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防疫废物、废消毒剂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脱硫剂不属于危险固废,场区暂存后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弃包装料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与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项目办公生活区、消毒室、管理用房(危废暂存间除外)及道路等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设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设为一般防渗区;猪舍、粪沟、积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设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建设时应严格按照防渗等级进行设施建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固废等可得到妥善处理,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避免,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设置3处监测井,便于及时掌握周围地下水动态变化。 (5)土壤:经分析可知,养猪场内对土壤的影响方式为垂直入渗,通过做好防渗、设置应急池等措施,对土壤产生的影响可控;消纳林地区对土壤的影响方式为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由于项目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水中污染物被根系吸收,促进植被生长,不会造成土壤中污染物的富集,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圈舍排风扇、猪群叫声、有机肥车间、废水处理站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猪只叫声等,其噪声值在60~90dB(A)之间。项目在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作用后,经预测,厂界各预测点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风险: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沼气泄漏与废水事故排放。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要求,确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该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生态:运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占地、植被影响、动植物影响和景观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通过种植绿化,当地生态环境能够达到缓解、改善。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环评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参办法采用采用网站刊登(2次)、张贴公告、报纸公示(2次)、现场调查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了信息公示,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均未收到群众意见反馈,说明周边居民及团体对该项目的实施无反对意见。本环评对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示采纳。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苏仙区栖凤渡镇枫树下村 |
建设单位 | 郴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郡林 (略) |
项目概况 | 郴州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 (略) 苏仙区栖凤渡镇枫树下村,项目总投资52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62.86亩,其中养殖区282亩,消纳面积为880.86亩,建筑面积约24万m2,建设内容包括繁殖区、育肥区、污水处理区、堆肥处理区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供水、供电、道路、沼气、粪污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出栏28.8万头商品肥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猪舍、粪污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及油烟废气等。 猪舍恶臭主要通过科学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控制源头产生量;猪舍设置通风系统,并在各猪舍排风口侧设除臭网,通过喷水雾降低恶臭,并对猪舍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投加除臭垫料;粪污处理区的臭气,通过猪粪及时清运,并对粪污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对堆肥间和废水处理站厌氧区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有组织收集,并由产臭单元密闭+生物除臭塔+15m排气筒处理、外排;沼气经脱硫剂脱硫处理后,沼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外排;加强场区、粪污处理区、场界绿化和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措施,使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根据估算,NH3和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沼气燃烧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排放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废水、洗消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养殖废水与生活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采取处理工艺“格栅池+固液分离+初沉池+气浮+黑膜池+两级A/O工艺+二级气浮+超滤池+纳滤池+消毒池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部分用于消纳区林地浇灌,剩余部分经建设单位设置的封闭式排水管道外排至西河,入河排污口位于西河与九山河交汇口处。经预测可知,本项目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正常排放时,对西河影响较小,无超标混合带,评价范围内各断面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限值;事故排放时,对西河有一定影响,项目应杜绝事故排放。 (3)固废:项目产生的猪粪、沼渣、猪舍废吸附剂及污水站污泥经脱水后在积粪池内暂存,进入厂内有机肥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形成产品有机肥;病死猪和分娩废物在冷库内暂存,交由病死猪无害化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防疫废物、废消毒剂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脱硫剂不属于危险固废,场区暂存后由脱硫剂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弃包装料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与生活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通过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利用,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本项目地下水分区防渗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项目办公生活区、消毒室、管理用房(危废暂存间除外)及道路等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设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设为一般防渗区;猪舍、粪沟、积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设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建设时应严格按照防渗等级进行设施建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水、固废等可得到妥善处理,正常情况下对周边区域地下水的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避免,不会对周围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设置3处监测井,便于及时掌握周围地下水动态变化。 (5)土壤:经分析可知,养猪场内对土壤的影响方式为垂直入渗,通过做好防渗、设置应急池等措施,对土壤产生的影响可控;消纳林地区对土壤的影响方式为地面漫流、垂直入渗,由于项目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水中污染物被根系吸收,促进植被生长,不会造成土壤中污染物的富集,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圈舍排风扇、猪群叫声、有机肥车间、废水处理站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猪只叫声等,其噪声值在60~90dB(A)之间。项目在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作用后,经预测,厂界各预测点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7)风险:项目主要风险源为沼气泄漏与废水事故排放。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环境风险潜势划分要求,确定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该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8)生态:运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占地、植被影响、动植物影响和景观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通过种植绿化,当地生态环境能够达到缓解、改善。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环评公众参与建设单位按照最新公参办法采用采用网站刊登(2次)、张贴公告、报纸公示(2次)、现场调查等方式于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影响区域进行了信息公示,征集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居民及当地政府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均未收到群众意见反馈,说明周边居民及团体对该项目的实施无反对意见。本环评对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表示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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