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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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陵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略) 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2年度沅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导。2022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问题。二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43家县级单位300余人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160多个窗口,目前大厅可办事项1900多项,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发布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55项,推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全面、准确、规范,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落实落地。三是优化法治环境。2022年,高规格召开了“全县亲商安商招商大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抓到位。制定《沅陵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沅陵县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推出含金量十足的14项43条优惠政策,真正打造洼地效应,把沅陵建设成筑巢引凤的新高地。今年共签约项目45个,合同资金187亿元,到位资金52亿元,到位资金总量、增长 (略) 第一。

(二)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 (略) 行政程序规定》《沅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制度、听证制度、评估制度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集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凡是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工作部门签订的各类合同,都明确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办文、不签约。 (略) 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无一超期、无一遗漏。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022年,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政府合同协议21件、非规范性文件123件、其他法律事务12件,提出建议56条。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县政府出台了《沅陵县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聘任办法、工作规则。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沅陵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我县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5786件,行政许可案12189件,行政确认案件57715件,行政征收案件224件,行政检查案件3748件,行政裁决案件23件,行政强制案件173件,行政给付案件33799件,行政奖励案件190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2022年,对19个县直单位和17个乡镇行政执法单位,抽取74份案卷进行集中交流评查。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所有执法人员 (略) 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线执法。2022年8月,组织对全县53个单位11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不断提升法治人员专业水平。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坐班接访下访约访、政法干部和律师轮班接访、诉访分离、归口处理等制度。2022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77次,调解案件822件,调解成功819件,成功率达99%。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9件,涉及受援人489人次。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19例,法医临床112例,法医病理2例,法医毒物61例。二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定分止争作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定纷止争作用,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成果,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主动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略) 行政复议案例评析活动(湘西片区)。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已办结19件。行政应诉案件30件,审结22件。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不断提升。2022年,组织全县10848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2022年8月26日,组织开展县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工作,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教育大格局,形成各部门、各行业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大合唱”的生动局面。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在全县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2年,沅陵县二酉乡施溪村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大行政决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标准把握不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少数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未进行公示,行政执法欠规范,柔性执法案例做法缺少总结推广。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相关单位在 (略)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后,负责人对出庭应诉认识不够,出庭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 (略) 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法治沅陵为目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开拓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略) 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2年度沅陵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导。2022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有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问题。二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43家县级单位300余人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160多个窗口,目前大厅可办事项1900多项,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发布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55项,推动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全面、准确、规范,确保清单之外无许可。全力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落实落地。三是优化法治环境。2022年,高规格召开了“全县亲商安商招商大会”,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抓紧抓实抓到位。制定《沅陵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沅陵县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推出含金量十足的14项43条优惠政策,真正打造洼地效应,把沅陵建设成筑巢引凤的新高地。今年共签约项目45个,合同资金187亿元,到位资金52亿元,到位资金总量、增长 (略) 第一。

(二)着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 (略) 行政程序规定》《沅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制度、听证制度、评估制度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集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管理。凡是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凡是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工作部门签订的各类合同,都明确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办文、不签约。 (略) 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无一超期、无一遗漏。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022年,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审查政府合同协议21件、非规范性文件123件、其他法律事务12件,提出建议56条。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县政府出台了《沅陵县关于推行法律顾 (略) 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法律顾问的聘任办法、工作规则。全县所有乡镇、村(居)、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按照《沅陵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我县行政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5786件,行政许可案12189件,行政确认案件57715件,行政征收案件224件,行政检查案件3748件,行政裁决案件23件,行政强制案件173件,行政给付案件33799件,行政奖励案件190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评议,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2022年,对19个县直单位和17个乡镇行政执法单位,抽取74份案卷进行集中交流评查。三是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所有执法人员 (略) 统一的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线执法。2022年8月,组织对全县53个单位11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不断提升法治人员专业水平。

(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坐班接访下访约访、政法干部和律师轮班接访、诉访分离、归口处理等制度。2022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177次,调解案件822件,调解成功819件,成功率达99%。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99件,涉及受援人489人次。规范司法鉴定行为,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319例,法医临床112例,法医病理2例,法医毒物61例。二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定分止争作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定纷止争作用,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成果,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方式,主动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略) 行政复议案例评析活动(湘西片区)。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已办结19件。行政应诉案件30件,审结22件。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推行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不断提升。2022年,组织全县10848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普法考试,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和通过率达到100%。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和社会普法并重。2022年8月26日,组织开展县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工作,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教育大格局,形成各部门、各行业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大合唱”的生动局面。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在全县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2年,沅陵县二酉乡施溪村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重大行政决策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标准把握不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行政执法工作不规范。少数行政执法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目录清单未进行公示,行政执法欠规范,柔性执法案例做法缺少总结推广。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相关单位在 (略)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后,负责人对出庭应诉认识不够,出庭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 (略) 级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主线,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建设法治沅陵为目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奋力开拓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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