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压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重大变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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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压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重大变动)拟批准公示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杏园西路北侧、金鼎路东侧;

建设单位:旭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旭东汽车于2020年申报了《旭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南通)有限公司铝压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将保温炉加热方式由电改为天然气,新增烘干、清洗工艺,对压铸及机加工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等,并于2021年4月取得了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通高新管环审〔2021〕18号)。旭东汽车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存在如下变动:①压铸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故改为无组织排放;②抛丸(投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③新增低温蒸发器对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进行减量化处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根据VOC含量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在施工状态下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水基清洗剂”限值要求。本次技改不新增压铸产能,产品方案不变,且不新增职工,年生产30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4800小时。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二号横河;产品清洗废水、研磨废水、模具冷却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低温蒸发器排水、污泥压滤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集水井-调节池-气浮池-SBR-出水)处理后与间接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 级标准。(2)大气污染防治。保温炉加热方式由电改为天然气,均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直接通过21米高FQ-1、FQ-2排气筒排放;抛丸(投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FQ-3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低温蒸发器废气、清洗废气产生量较小,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铸机、冷却塔、风机和空压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钢丸、收集尘、废LED灯管、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制备纯水产生的废交换树脂由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滤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含油金属屑、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及铝灰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 顾晨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顾晨)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杏园西路北侧、金鼎路东侧;

建设单位:旭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南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 (略) ;

项目概况:旭东汽车于2020年申报了《旭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南通)有限公司铝压铸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将保温炉加热方式由电改为天然气,新增烘干、清洗工艺,对压铸及机加工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等,并于2021年4月取得了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通高新管环审〔2021〕18号)。旭东汽车在实际改造过程中存在如下变动:①压铸废气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故改为无组织排放;②抛丸(投射)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③新增低温蒸发器对机加工产生的废切削液进行减量化处置,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根据VOC含量检测报告,本项目使用的清洗剂在施工状态下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水基清洗剂”限值要求。本次技改不新增压铸产能,产品方案不变,且不新增职工,年生产300天,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4800小时。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9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水污染防治。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二号横河;产品清洗废水、研磨废水、模具冷却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低温蒸发器排水、污泥压滤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集水井-调节池-气浮池-SBR-出水)处理后与间接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管通州 (略) ,尾水排入通*河,最终汇入新江海河。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 级标准。(2)大气污染防治。保温炉加热方式由电改为天然气,均采用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直接通过21米高FQ-1、FQ-2排气筒排放;抛丸(投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FQ-3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低温蒸发器废气、清洗废气产生量较小,与上述未收集部分均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3)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铸机、冷却塔、风机和空压机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钢丸、收集尘、废LED灯管、普通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制备纯水产生的废交换树脂由相关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废导热油、废冲头油、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导轨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滤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含油金属屑、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及铝灰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 (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址: 南通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新区服务大厅)

电子邮件:*@*q.com

联系人: 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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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责任编辑: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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