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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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4-*-19-01-*。相关专家对宁夏众基 (略) 编制的《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域内人饮供水工程建设年代较早,标准较低,存在管道埋深浅,管道老化、渗漏等问题,同时随着当地养殖业的发展,现有供水工程供水能力已不能保障当地人畜日常饮水。实施该项目能够提升改造管道和建筑物,保障当地群众供水需求和饮水安全,解决农村供水长效运维难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上同意该项目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换φ160mmPE(1.25MPa)管道1.1k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5座,其中分水井2座,排气补气井1座,管道穿水泥路2处;更换φ40mmPE(1.6MPa)管道40m,联户水表井1座;阀井井口降低维修3座;阀井井口抬高维修4座;阀井迁移1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4.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74万元,设备购置费0.77万元,其他费用2.14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合计

建 安

工程费

设 备

购置费

其他

费用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1.44



21.44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8

0.77


0.85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0.22



0.22

第四部分 其他费用



2.14

2.14

(一)

建设管理费



0.45

0.45

(二)

工程监理费



0.57

0.57

(三)

科研勘测设计费



0.68

0.68

(四)

其他费



0.44

0.44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0.33

0.33

2

质量检测费



0.11

0.11

项目总投资

21.74

0.77

2.14

24.6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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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4-*-19-01-*。相关专家对宁夏众基 (略) 编制的《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域内人饮供水工程建设年代较早,标准较低,存在管道埋深浅,管道老化、渗漏等问题,同时随着当地养殖业的发展,现有供水工程供水能力已不能保障当地人畜日常饮水。实施该项目能够提升改造管道和建筑物,保障当地群众供水需求和饮水安全,解决农村供水长效运维难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上同意该项目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更换φ160mmPE(1.25MPa)管道1.1km,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5座,其中分水井2座,排气补气井1座,管道穿水泥路2处;更换φ40mmPE(1.6MPa)管道40m,联户水表井1座;阀井井口降低维修3座;阀井井口抬高维修4座;阀井迁移1座。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24.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74万元,设备购置费0.77万元,其他费用2.14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略)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洪沟滩村人饮维修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合计

建 安

工程费

设 备

购置费

其他

费用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21.44



21.44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0.08

0.77


0.85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0.22



0.22

第四部分 其他费用



2.14

2.14

(一)

建设管理费



0.45

0.45

(二)

工程监理费



0.57

0.57

(三)

科研勘测设计费



0.68

0.68

(四)

其他费



0.44

0.44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0.33

0.33

2

质量检测费



0.11

0.11

项目总投资

21.74

0.77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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