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刁口乡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利津县刁口乡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利津县刁口乡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刁口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落实县委“148”工作体系要求,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机构职能转变。 (略) 、县、乡镇(乡)结构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刁口乡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刁口乡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全力做好机构调整改革和承接权力下放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决策公开程序,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管执法情况,提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投诉举报情况查询服务,着力打造阳光型政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全面优化社会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改造刁口乡镇域治理中心、刁口乡党群服务中心,建立镇域治理中心、网格员、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网格化服务,设置党员先锋岗,打造了“一刻钟党群服务圈”,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亲情化服务。贯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及工作标准,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刁口乡一村一居均配有法律顾问,滨海社区聘有专职调解员,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处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立足我乡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负责草拟,办公室负责修改,分管领导负责审阅,主要领导签批发布,扎实推进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二是强化文件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规范文件存档管理工作,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有效开展保密工作。安排1名同志负责保密工作,强化保密工作相关规范,修订完善了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制度,强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了《刁口乡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乡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刁口乡法律顾问制度》,与诚正勤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今年在研究有关设施动迁、土地占用等问题,在处理1宗园区征地补偿、1宗土地收回涉诉案件时,法律顾问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村一居均聘有法律顾问,滨海社区聘任了2名调解员,推动了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村两委成员依法办事,全乡无一起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规范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强化乡纪委监督执纪作用,杜绝违规操作、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基础性的统一规范,确保“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乡党委理论学,研究制定“执法清单”,建立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幅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新成立了刁口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今年依法依规拆除违建房屋2处、违规停车场3处、制止违章建设行为2起,7月份以来针对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问题,与交管五中队、刁口派出所和园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积极完成整改任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在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乡人大对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二是强化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迅速反馈民生热线、利津民声网等监督内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社会监督体系。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落到实处,分别于7月、10月制定了刁口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干部“照单履职”。目前宣传培训、隐患排查、“双体系”建设指导等工作正常开展中。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按照“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要求,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做好黑臭水体、危废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社会网格化治理体系,将刁口乡划分为6个网格,全部为基础网格,选聘网格员6名、人民调解员2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排查、四类风险防范、油区治安等重点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配合无违建创建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县执法部门,推进无违建创建行动,加大拆违治乱整治力度,形成拆违治乱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网格员全覆盖优势,及时发现各类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并有效制止。今年以来,共依法拆除违规停车场3处、违规建筑2处。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加强法治学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加强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方面内容的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自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积极参加县、乡两级组织的各类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律六进”,民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刁口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的营商环境来打造,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事关良好营商法治环境的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刁口乡在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利津县刁口乡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刁口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落实县委“148”工作体系要求,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推进机构职能转变。 (略) 、县、乡镇(乡)结构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刁口乡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加强党的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刁口乡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全力做好机构调整改革和承接权力下放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决策公开程序,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监管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管执法情况,提供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投诉举报情况查询服务,着力打造阳光型政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全面优化社会公共服务。全面提升改造刁口乡镇域治理中心、刁口乡党群服务中心,建立镇域治理中心、网格员、村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网格化服务,设置党员先锋岗,打造了“一刻钟党群服务圈”,为辖区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亲情化服务。贯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及工作标准,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刁口乡一村一居均配有法律顾问,滨海社区聘有专职调解员,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处全覆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立足我乡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文、清理、保密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风险评估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由责任科室负责草拟,办公室负责修改,分管领导负责审阅,主要领导签批发布,扎实推进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二是强化文件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规范文件存档管理工作,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三是有效开展保密工作。安排1名同志负责保密工作,强化保密工作相关规范,修订完善了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制度,强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了《刁口乡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乡党委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了《刁口乡法律顾问制度》,与诚正勤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今年在研究有关设施动迁、土地占用等问题,在处理1宗园区征地补偿、1宗土地收回涉诉案件时,法律顾问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村一居均聘有法律顾问,滨海社区聘任了2名调解员,推动了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同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村两委成员依法办事,全乡无一起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规范招投标程序,进一步强化乡纪委监督执纪作用,杜绝违规操作、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聚焦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了基础性的统一规范,确保“三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乡党委理论学,研究制定“执法清单”,建立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幅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新成立了刁口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今年依法依规拆除违建房屋2处、违规停车场3处、制止违章建设行为2起,7月份以来针对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停放问题,与交管五中队、刁口派出所和园区服务中心开展了联合整治行动。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上级巡视巡察,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积极完成整改任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在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乡人大对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二是强化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迅速反馈民生热线、利津民声网等监督内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社会监督体系。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开展安全环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将《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落到实处,分别于7月、10月制定了刁口乡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干部“照单履职”。目前宣传培训、隐患排查、“双体系”建设指导等工作正常开展中。严格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按照“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要求,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做好黑臭水体、危废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完善社会网格化治理体系,将刁口乡划分为6个网格,全部为基础网格,选聘网格员6名、人民调解员2名,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排查、四类风险防范、油区治安等重点工作,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配合无违建创建执法行动。积极配合县执法部门,推进无违建创建行动,加大拆违治乱整治力度,形成拆违治乱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网格员全覆盖优势,及时发现各类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并有效制止。今年以来,共依法拆除违规停车场3处、违规建筑2处。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政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加强法治学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讲话精神,加强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方面内容的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自学,按照“学懂、弄通、做实”要求,积极参加县、乡两级组织的各类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法律六进”,民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政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刁口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把法治环境作为重要的营商环境来打造,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事关良好营商法治环境的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刁口乡在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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