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关于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告
现将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933-*。
(略) 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 (略) 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精神,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3号)、《关于下达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4号),特制定我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一、资金来源
2023年,共 (略) 市县衔接补助资金1403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6652万元,省级衔接补助资金1143万元,市级衔接补助资金41万元,县级衔接补助资金6200万元。
二、资金投向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项目具体安排如下(具体项目见附件):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37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10148.*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695.138万元。
(三)其他方面10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319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是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略) 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衔接补助资金使用中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达到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达不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
二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农户参与工程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在衔接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将衔接补助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加强对资金投入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资产管护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益,规范资产收益分配,进一步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适时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计划建设项目,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衔接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紧密协调配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推进,多措并举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和必要条件。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不得审批实施。探索总结更多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持续提升联农带农效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入股合同、租赁协议、分红凭证、用工花名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五是加强项目公告公示。要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县级项目计划在门户网站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涉及到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同时,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在县乡村三级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信息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附件: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庄浪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0日
现将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933-*。
(略) 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 (略) 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精神, (略)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3号)、《关于下达 (略) 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振兴〔2023〕14号),特制定我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
一、资金来源
2023年,共 (略) 市县衔接补助资金1403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6652万元,省级衔接补助资金1143万元,市级衔接补助资金41万元,县级衔接补助资金6200万元。
二、资金投向
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联农带农富农机制。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项目具体安排如下(具体项目见附件):
(一)农村产业发展方面37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10148.*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695.138万元。
(三)其他方面10个,安排衔接补助资金319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是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略) 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衔接补助资金使用中符合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达到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达不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可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项目资金按照“先预付、后核销”的方式管理。
二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结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优先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农户参与工程建设,最大可能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
三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度,在衔接补助资金下达后,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如期完成计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并及时将衔接补助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加强对资金投入所形成的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明确资产管护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益,规范资产收益分配,进一步健全帮扶项目资产全程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防止资产闲置和损失浪费,确保帮扶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持续发挥效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政策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调研,适时开展资金使用规范性核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不断改进工作,做到按规定使用资金,按计划建设项目,按设计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确保衔接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把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作为加强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和促进农户增收的重要举措,紧密协调配合,专题安排部署,加强调度推进,多措并举推动联农带农机制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和措施落实。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要把联农带农作为扶持经营主体的前置和必要条件。未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未明确预期成效的经营性帮扶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且不得审批实施。探索总结更多行之有效的联农带农方式,持续提升联农带农效果。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商务、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按季度汇总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同时收集整理会议记录、入股合同、租赁协议、分红凭证、用工花名册、银行流水等佐证资料。
五是加强项目公告公示。要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县级项目计划在门户网站公告,并确保公告网址链接长期有效。涉及到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同时,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12317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全面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在县乡村三级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六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和《 (略)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等有关规定,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推动落实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及时将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信息录入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
附件:庄浪县2023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庄浪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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