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夹江县永强纸箱厂《夹江永强纸箱瓦楞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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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夹江县永强纸箱厂《夹江永强纸箱瓦楞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夹江县永强纸箱厂:

你厂报送的《夹江永强纸箱瓦楞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 (略) (略) 夹江县黄土镇凤桥11社,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改建通过新增胶印油墨印刷纸箱印刷工序和优化水性油墨印刷纸箱工艺,即现有项目普通空白纸箱加工为彩面纸箱和普通印刷纸箱,产品规模保持不变。因产品结构变化,现有项目机器不满足生产规格及产量要求,本次改建新增3台水性油墨印刷机、2台胶印机(目前已未批先建)、4台高速全自动覆膜机、裱纸机、CTP制版机、烫金机、深压纹机、粘箱机、模切机等设备。本次改建完成后,全厂实现生产普通印刷纸箱16125万个/年、彩面纸箱2625万个/年。

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11-*-07-02-*】JXQB-0278号)。项 (略) 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乐府发〔2021〕7号)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部落实、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厂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采取湿法作业、对车辆进行冲洗、及时清扫地面、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旱厕收集;加强施工区域交通管理,合理调度进出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夜间不得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施工各阶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或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乱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按照《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水性油墨印刷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水性油墨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处理规模为1.5m3/d,处理工艺为“混凝化学反应+絮凝+压滤+过滤+初沉+接触氧化+活性炭吸附”),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新增二级生化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其工艺为A/O+MBR(格栅井+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MBR膜+消毒池),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2)一级排放标准中A标准,回用于厕所冲洗水、喷雾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及地面清洁用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法,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执行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水性油墨印刷废气、覆膜废气采用集气罩+垂帘收集,胶印、擦拭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设备收集,收集后“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标准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玉米淀粉胶制胶过程产生制胶投料粉尘,新增密闭房间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新增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标准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管控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避免人为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新增设备均安装于远离居民一侧),同时定期对厂界进行昼间的噪声监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报告表》显示,废边角料及纸屑(含模切粉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全部外售废品回收站;收尘灰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油墨、胶等液体容器、废机油桶、含油废纱布、废机油、油墨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等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转移和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八)严格落实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油墨仓库等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新增不锈钢防渗托盘,门口内侧设立围堰(高度0.15m),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的防渗要求,生产区域、油墨仓库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间)采用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要求。

(九)危废暂存间规范管理。危险暂存间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执行。

(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297-202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气、声、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投产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厂应切实履行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土镇人民政府、 (略) 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抄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土镇人民政府、 (略) 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夹江生态环境监测

夹江县永强纸箱厂:

你厂报送的《夹江永强纸箱瓦楞纸箱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从生态环境角度对该项目建设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报告表》表明:项目建设 (略) (略) 夹江县黄土镇凤桥11社,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改建通过新增胶印油墨印刷纸箱印刷工序和优化水性油墨印刷纸箱工艺,即现有项目普通空白纸箱加工为彩面纸箱和普通印刷纸箱,产品规模保持不变。因产品结构变化,现有项目机器不满足生产规格及产量要求,本次改建新增3台水性油墨印刷机、2台胶印机(目前已未批先建)、4台高速全自动覆膜机、裱纸机、CTP制版机、烫金机、深压纹机、粘箱机、模切机等设备。本次改建完成后,全厂实现生产普通印刷纸箱16125万个/年、彩面纸箱2625万个/年。

夹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11-*-07-02-*】JXQB-0278号)。项 (略) 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乐府发〔2021〕7号)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建设内容开展建设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部落实、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厂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审批意见要求。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及环保投资,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报告表》的要求,不得擅自闲置或拆除。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采取湿法作业、对车辆进行冲洗、及时清扫地面、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周围农户旱厕收集;加强施工区域交通管理,合理调度进出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夜间不得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施工各阶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且符合入场条件的及时清运至县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或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禁止现场焚烧或乱堆乱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中应严格按照《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扬尘防治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遵其规定执行。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水性油墨印刷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水性油墨印刷机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处理规模为1.5m3/d,处理工艺为“混凝化学反应+絮凝+压滤+过滤+初沉+接触氧化+活性炭吸附”),回用于印刷机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新增二级生化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其工艺为A/O+MBR(格栅井+调节池+A级生物池+O级生物池+MBR膜+消毒池),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2)一级排放标准中A标准,回用于厕所冲洗水、喷雾降尘用水、绿化用水及地面清洁用水,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法,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执行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水性油墨印刷废气、覆膜废气采用集气罩+垂帘收集,胶印、擦拭有机废气通过密闭设备收集,收集后“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标准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玉米淀粉胶制胶过程产生制胶投料粉尘,新增密闭房间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新增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标准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五)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管控措施。选取低噪声设备、避免人为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合理布局(新增设备均安装于远离居民一侧),同时定期对厂界进行昼间的噪声监测。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加强营运期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管理,建立台账。《报告表》显示,废边角料及纸屑(含模切粉尘)、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全部外售废品回收站;收尘灰经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油墨、胶等液体容器、废机油桶、含油废纱布、废机油、油墨废水处理污泥、废过滤棉等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进行暂存、转移和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活性炭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

(七)落实和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规定,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按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污染事故。

(八)严格落实地下水防范措施。项目实施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油墨仓库等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新增不锈钢防渗托盘,门口内侧设立围堰(高度0.15m),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的防渗要求,生产区域、油墨仓库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10cm/s的要求。一般防渗区(一般固废间)采用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的要求。

(九)危废暂存间规范管理。危险暂存间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执行。

(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HJ1297-202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气、声、固体废物)进行规范化建设。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投产前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标准、程序、时限,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你厂应切实履行环保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设施的操作规程和风险识别与防范措施,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本《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土镇人民政府、 (略) 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夹江生态环境监测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原则,做好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4日

抄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黄土镇人民政府、 (略) 夹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夹江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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