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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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隆政办函〔2023〕46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级、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26日

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隆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桂自然资发〔202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分析。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我县气候属一般到偏差年景,年平均气温22~23℃,与常年相比持平或略偏高;年总降水量在900~1100毫米之间,较常年偏少1~3成,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发生阶段性气象干旱可能性大;年内有5~6个台风影响,较常年偏多1~2个。

(二)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据历年地质灾害发育情况统计及现有隐患点、易发区分布情况,结合降雨趋势预测分析, 预测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危岩及崩塌为主,南圩、都结、布泉、屏山等碎屑岩和溶岩地区仍然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地。总体预测全年全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与往年同期基本持平,呈总体平稳的趋势。

二、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对象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域。我县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中城厢镇、南圩镇、雁江镇、都结乡、布泉乡和屏山乡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着重防范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与地质灾害密切相关,特别是各地切坡建房地段,是崩塌、滑坡易发多发地段。

(二)重点防范对象。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普查)情况,结合地质环境现状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育规律,以及2023年气象预测等,将布泉乡岑山村陇辽屯等5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列为2023年度县级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2023年4—9月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4月进入汛期,前期干燥的岩土体遇到强降雨后逐渐饱水,易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8月进入主汛期,部分区域雨量增加,相比同期偏多10%~20%,江河水位上涨明显,地下水位也将大幅抬升,也是我县地质灾害最为高发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县级、乡镇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气象、发改科技、民政、财政、教育、文体旅游、公路养护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管理区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贯彻落实隆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统筹规划、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应用源头管控减少灾害发生,通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监测设备安装与数据共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1.强化制度建设。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地质环境特点、汛期特点和地质灾害隐患情况,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变动情况,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略) 自然资源部门, (略) 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技术支撑,指导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相关工作。

2.强化成果运用。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运用,会同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主动认领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配合南宁地环站等技术单位对新增隐患点、风险区进行入库管理,织密筑牢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3.强化工程治理。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全力推进财政出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其中,2022年(含)前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年底前完成终验;2023年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通过初验;2023年下达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等能力建设项目,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实施。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实施治理消除隐患。

4.强化信息化建设。县自然部门要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进一 (略) 地质灾害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覆盖面和平台数据的扩容完善,会同应急部门实现监测预警 (略)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争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及技术支撑方面支持, (略) 地质灾害监测综合管理平台与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共享, (略) 整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 (略) 地质灾害“人防+技防”安全防护网。

(三)夯实基础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措施

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成员要根据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对象,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风险区的“三查”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未治理的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同步开展落实防灾责任、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等工作。公路、铁路、水利、旅游、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铁路沿线及库区、河道和旅游区、校区的巡查和调查,对影响交通安全、威胁游客、师生和当地群众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患于未然。

2.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要建立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有负责人,村(屯及有关单位)有监测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县、乡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辖区群测群防体系监管责任人,村委主任为本村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和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县、乡镇级人民政府落实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监督指导本辖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编制群测群防体系花名册,责任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要具体到个人和手机号码。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3.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要重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经费。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深入与气象、水文部门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开展汛期(4-9月)和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共同做好对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的提前预报和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送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风险区的监测人、防灾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有关部门、群众防范避让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4.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调查。贯彻落实自治区强首府战略工作要求,华侨管理区、宝塔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辖区各类重点产业园区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让入园企业共享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促进园区进区项目快速落地。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资质备案,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从源头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5.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灾,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6.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5. 12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至少自行组织开展1次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村(屯)监测员进行监测知识集中培训。县自然资源部门要选取部分乡镇试点开展针对切坡建房区群众、学校师生、防灾责任人等3类重点人群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精准宣传教育活动。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要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应急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计划,并结合各部门综合演练进行,年内至少开展1场县级或乡镇级应急演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微型应急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运用自治区财政补助群测群防资金,按照“一点一演练”原则分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微型应急演练,逐步实现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避险演练全覆盖。

8.开展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完善乡镇人民政府总负责、村(居)民小组为单元、群众联保组为主体的农村切坡建房联保体系,加强对农村切坡临坡建房的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切坡建房隐患纳入监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以及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住建部门要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在验收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

9.开展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10号),由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建设单位执行、落实评估防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造成危害的工程建设活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对造成的损失及时作出赔偿。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工程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地质灾害防 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10号)、《隆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和隆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确定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本级工作目标,落实各级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将编制防治规划、推进隐患点治理、落实群测群防经费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奖罚制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一)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负责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提出地质灾害防护的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用地条件,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负责组织调查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等级、成因和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划定建议。配合应急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置,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报告等技术成果进行论证。协助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体系。依法查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二)县发改科技局

负责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是否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负责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重建工程立项等工作。

(三)县住建局

负责指导开展对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 定或房屋危险性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 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抢险工作,指导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 织实施。将与建筑工程相关联的配套工程措施纳入主体工程加 强监管。加强对农村建房的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建筑弃土消纳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监测和弃土引发地质灾害的抢险和工程治理。 (略) 政设施的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治理和后期维护。

(四)县应急局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一般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基本生活类救灾物资调拨,指导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安置点和基本生活类救灾物资供应点,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县水利局

负责水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在建水库、水利工程及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后期维护的监管,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负责组织巡查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六)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中心、铁路部门

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及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协调因地质灾害损坏公路、铁路设施的抢修。做好抢险救灾中人员、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七) 县教育局

负责在中小学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负责校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在抢险救灾中组织师生疏散转移。督促建设单位在各类教育设施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

(八)县文体旅游局

负责协助督促旅游景区(点)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巡查,并协助专业部门指导旅游景区(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协助组织游客疏散转移。

(九)县民政局

对灾害发生后,对经应急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及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十)县财政局

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治理项目的预算评审和决算审计。

(十一)气象局

负责预报重点地区的降雨及天气情况。会同自然资源部门 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

农业、卫生、宣传、公安、武警、供电、电信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担当、勇于作为,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领导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改、住建、水利、交通、公路、铁路、教育、文体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部门防灾减灾责任,抓实抓细防灾减灾各项措施,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 有效整合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落实到位。各地乡镇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金,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主动公开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隆安县2023年度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

隆安县2023年度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地质灾害隐患地点

灾害类型

隐患规模

受威胁人口(人)

威胁财产(万元)

防范措施

监测员

监测员联系方式和住址

责任人

1

城厢镇兴阳社区伏岜屯

危岩

45m3

16户81人

100

监测、巡查、治理

马建冕

伏岜屯人*

城厢镇镇长

2

城厢镇西宁村渌驮屯

崩塌

1000m3

26户103人

13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启*

渌驮屯人*

城厢镇镇长

3

城厢镇东安村更何屯

崩塌

150m3

2户10人

20

监测、巡查、治理

谭生贯

东安村人*

城厢镇镇长

4

城厢镇东安村龙叠屯

危岩

3350m3

10户54人

260

监测、巡查、治理

蓝焕松

龙叠屯人*

城厢镇镇长

5

城厢镇东信村龙或屯

不稳定斜坡

500m3

10户37人

12

监测、巡查、治理

黎开

龙或屯人*

城厢镇镇长

6

城厢镇旺中村东兴屯

崩塌

50m3

7户39人

12

监测、巡查、治理

潘建国

东兴屯人*

城厢镇镇长

7

城厢镇良安村内温屯

滑坡

150m3

9户32人

20

监测、巡查、治理

温世恭

本村村干*

城厢镇镇长

8

城厢镇良一村六查屯

崩塌

949m3

13户63人

340

监测、巡查、治理

周智吉

六查屯人*

城厢镇镇长

9

南圩镇百朝社区26组

崩塌

5m3

8户37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任光程

26组人*

南圩镇镇长

10

南圩镇万朗村顺兴屯1

滑坡

600m3

7户24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邓子南

顺兴屯人*

南圩镇镇长

11

南圩镇万朗村顺兴屯2

滑坡

300m3

12户73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邓忠南

顺兴屯人*

南圩镇镇长

12

南圩镇万朗村潭洒屯

滑坡

800m3

10户53人

120

监测、巡查、治理

陈同佳

潭洒屯人*

南圩镇镇长

13

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

滑坡

800m3

22户80人

85

监测、巡查、治理

苏广增

那内屯人*

南圩镇镇长

14

南圩镇三宝村那郡屯

崩塌

3000m3

12户66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和文

那郡屯人*

南圩镇镇长

15

南圩镇三宝村龙伏屯

崩塌

40m3

8户29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周耀旺

三宝村人*

南圩镇镇长

16

南圩镇望朝村咘闭屯

崩塌

25m3

14户63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永飞

咘闭屯人*

南圩镇镇长

17

南圩镇銮正村内仅屯

崩塌

500m3

11户52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农皓民

内仅屯人*

南圩镇镇长

18

南圩镇爱华村龙蓬屯

崩塌

300m3

9户40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农业立

龙蓬屯人*

南圩镇镇长

19

南圩镇爱华村叫罗屯

崩塌

100m3

22户71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廷栋

爱华村人*

南圩镇镇长

20

雁江镇东礼村驮好屯

滑坡

2198.9m3

12户59人

16

监测、巡查、治理

*霞

驮好屯人*

雁江镇镇长

21

雁江镇东礼村垌龙屯

崩塌

1500m3

7户26人

90

监测、巡查、治理

*福禧

垌龙屯人*

雁江镇镇长

22

雁江镇东礼村那羊屯

滑坡

400m3

7户25人

100

监测、巡查、治理

何利存

那羊屯人*

雁江镇镇长

23

雁江镇和济村三床屯

崩塌

8000m3

13户69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林义宝

三床屯人*

雁江镇镇长

24

雁江镇龙庄村潭坡屯

不稳定斜坡

400m3

3户14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石建玉

潭波屯人*

雁江镇镇长

25

乔建镇龙尧村龙眉屯

不稳定斜坡

10m3

8户35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周富团

龙眉屯人*

乔建镇镇长

26

屏山乡屏山社区古合屯

不稳定斜坡

1000m3

2户8人

20

监测、巡查、治理

农政宁

古合屯人*

屏山乡乡长

27

屏山乡刘家村百奄屯

崩塌

10m3

13户56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志文

百奄屯人*

屏山乡乡长

28

屏山乡刘家村岜亮屯

崩塌

5m3

10户42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黄丰权

岜亮屯人*

屏山乡乡长

29

屏山乡团结村立岜屯

崩塌

5m3

5户33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罗启民

立岜屯人*

屏山乡乡长

30

屏山乡团结村可乐屯

崩塌

6m3

5户26人

24

监测、巡查、治理

黄常锋

可乐屯人*

屏山乡乡长

31

屏山乡团结村更群屯

崩塌

5m3

5户26人

25

监测、巡查、治理

黄孙辕

更群屯人*

屏山乡乡长

32

屏山乡群力村李屯

滑坡

6000m3

9户33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李世海

李屯人*

屏山乡乡长

33

都结乡都结社区银山屯

崩塌

180m3

8户30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张雷

银山屯人*

都结乡乡长

34

都结乡都结社区潭内屯

崩塌

21m3

17户68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农际勤

潭内屯人*

都结乡乡长

35

都结乡普权村坡诺屯

崩塌

800m3

16户62人

280

监测、巡查、治理

隆小舟

坡诺屯人*

都结乡乡长

36

都结乡普权村卜焕屯

崩塌

20m3

12户38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林耀兵

卜焕屯人*

都结乡乡长

37

都结乡红光村孔力屯

崩塌

25m3

25户70人

160

监测、巡查、治理

隆巨仙

孔力屯人* *

都结乡乡长

38

都结乡天隆村里外屯

崩塌

60m3

7户29人

56

监测、巡查、治理

农世贤

里外屯人*

都结乡乡长

39

都结乡*连村百楼屯

崩塌

10m3

12户50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梁祥生

百楼屯人*

都结乡乡长

40

都结乡平荣村龙汤屯

崩塌

10m3

11户53人

120

监测、巡查、治理

冯明庭

龙汤屯人*

都结乡乡长

41

都结乡平荣村周掌屯

崩塌

30m3

26户117人

200

监测、巡查、治理

赵廷周

周掌屯人*

都结乡乡长

42

都结乡荣朋村曼汤屯

崩塌

15m3

15户67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梁*

曼汤屯人*

都结乡乡长

43

都结乡同乐村古文屯

崩塌

5m3

17户56人

70

监测、巡查、治理

马荣林

古文屯人*

都结乡乡长

44

都结乡同乐村陇贺屯

崩塌

10m3

10户42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黄会红

龙贺屯人*

都结乡乡长

45

都结乡龙民村布翁屯

崩塌

250m3

25户107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马明华

布翁屯人*

都结乡乡长

46

都结乡龙民村洞板屯

危岩

10m3

4户19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马明瑞

洞板屯人*

都结乡乡长

47

都结乡平养村龙度屯

崩塌

80m3

17户69人

100

监测、巡查、治理

李艳英

龙度屯人* *

都结乡乡长

48

都结乡新风村龙留屯

危岩

10m3

15户73人

75

监测、巡查、治理

李天浩

龙留屯人*

都结乡乡长

49

都结乡三乐村布迷屯

崩塌

30m3

9户54人

70

监测、巡查、治理

农朝衣

布迷屯人*

都结乡乡长

50

布泉乡岑山村龙辽屯

危岩

10m3

4户16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元干

龙辽屯人*

布泉乡乡长

51

布泉乡高峰村下冻屯

危岩

40m3

35户152人

400

监测、巡查、治理

梁建国

下冻屯人*

布泉乡乡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略) , (略) 。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印发





隆政办函〔2023〕46号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级、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26日

隆安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隆安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略) 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桂自然资发〔202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趋势分析。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3年我县气候属一般到偏差年景,年平均气温22~23℃,与常年相比持平或略偏高;年总降水量在900~1100毫米之间,较常年偏少1~3成,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发生阶段性气象干旱可能性大;年内有5~6个台风影响,较常年偏多1~2个。

(二) 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据历年地质灾害发育情况统计及现有隐患点、易发区分布情况,结合降雨趋势预测分析, 预测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仍以危岩及崩塌为主,南圩、都结、布泉、屏山等碎屑岩和溶岩地区仍然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易发地。总体预测全年全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与往年同期基本持平,呈总体平稳的趋势。

二、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防范对象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区域。我县属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其中城厢镇、南圩镇、雁江镇、都结乡、布泉乡和屏山乡为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着重防范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人类工程建设活动与地质灾害密切相关,特别是各地切坡建房地段,是崩塌、滑坡易发多发地段。

(二)重点防范对象。根据全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普查)情况,结合地质环境现状和近年来地质灾害发育规律,以及2023年气象预测等,将布泉乡岑山村陇辽屯等5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件)列为2023年度县级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重点防范期。2023年4—9月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其中,4月进入汛期,前期干燥的岩土体遇到强降雨后逐渐饱水,易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8月进入主汛期,部分区域雨量增加,相比同期偏多10%~20%,江河水位上涨明显,地下水位也将大幅抬升,也是我县地质灾害最为高发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随时做好防治地质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县级、乡镇级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气象、发改科技、民政、财政、教育、文体旅游、公路养护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管理区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

(二)建立完善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贯彻落实隆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统筹规划、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体系建设,通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应用源头管控减少灾害发生,通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威胁,通过监测设备安装与数据共享推进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1.强化制度建设。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地质环境特点、汛期特点和地质灾害隐患情况,以及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变动情况,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略) 自然资源部门, (略) 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技术支撑,指导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相关工作。

2.强化成果运用。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运用,会同各乡镇、华侨管理区主动认领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配合南宁地环站等技术单位对新增隐患点、风险区进行入库管理,织密筑牢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

3.强化工程治理。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全力推进财政出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其中,2022年(含)前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年底前完成终验;2023年下达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隆安县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年底前通过初验;2023年下达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等能力建设项目,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实施。对于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实施治理消除隐患。

4.强化信息化建设。县自然部门要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进一 (略) 地质灾害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覆盖面和平台数据的扩容完善,会同应急部门实现监测预警 (略)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数据的互通共享,争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地质灾害防治基础数据及技术支撑方面支持, (略) 地质灾害监测综合管理平台与广西地质灾害防治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共享, (略) 整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 (略) 地质灾害“人防+技防”安全防护网。

(三)夯实基础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措施

1.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成员要根据重点防范区和重点防范对象,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按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要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风险区的“三查”工作。对排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范围,未治理的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同步开展落实防灾责任、监测任务安排、防灾预案编制等工作。公路、铁路、水利、旅游、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对公路、铁路沿线及库区、河道和旅游区、校区的巡查和调查,对影响交通安全、威胁游客、师生和当地群众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防患于未然。

2.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要建立县级、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有负责人,村(屯及有关单位)有监测人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县、乡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为辖区群测群防体系监管责任人,村委主任为本村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屯)和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县、乡镇级人民政府落实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县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监督指导本辖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编制群测群防体系花名册,责任人、监测人及联系方式要具体到个人和手机号码。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

3.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要重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安排落实相关经费。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深入与气象、水文部门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开展汛期(4-9月)和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强降雨期间要加密会商频次,共同做好对地质灾害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的提前预报和预警,确保第一时间将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送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风险区的监测人、防灾责任人以及受威胁群众,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有关部门、群众防范避让地质灾害争取时间。

4.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调查。贯彻落实自治区强首府战略工作要求,华侨管理区、宝塔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开展辖区各类重点产业园区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让入园企业共享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促进园区进区项目快速落地。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资质备案,督促指导建设单位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从源头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5.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单位各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灾,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相应工作。

6.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平台,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5. 12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月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至少自行组织开展1次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知识培训,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村(屯)监测员进行监测知识集中培训。县自然资源部门要选取部分乡镇试点开展针对切坡建房区群众、学校师生、防灾责任人等3类重点人群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精准宣传教育活动。

7.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要将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应急部门因地制宜制定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计划,并结合各部门综合演练进行,年内至少开展1场县级或乡镇级应急演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微型应急演练,并在演练结束后及时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运用自治区财政补助群测群防资金,按照“一点一演练”原则分批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微型应急演练,逐步实现辖区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工程避险演练全覆盖。

8.开展农村切坡临坡建房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完善乡镇人民政府总负责、村(居)民小组为单元、群众联保组为主体的农村切坡建房联保体系,加强对农村切坡临坡建房的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要将切坡建房隐患纳入监测预警预报,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对农村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要求,以及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对山区新建房屋选址困难、确实无法避免切坡的,农业农村部门在宅基地审批时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其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住建部门要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在验收时会同自然资源部门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是否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

9.开展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10号),由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建设单位执行、落实评估防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已经造成危害的工程建设活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并对造成的损失及时作出赔偿。对不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的行为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并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工程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职责分工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各成员单位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地质灾害防 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规〔2016〕10号)、《隆安县机构改革方案》和隆安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确定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本级工作目标,落实各级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制度,将编制防治规划、推进隐患点治理、落实群测群防经费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奖罚制度,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

(一)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负责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提出地质灾害防护的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建设用地条件,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预算。负责组织调查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等级、成因和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根据专家意见提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易发区划定建议。配合应急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处置,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报告等技术成果进行论证。协助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体系。依法查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二)县发改科技局

负责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是否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进行审查。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负责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重建工程立项等工作。

(三)县住建局

负责指导开展对遭受地质灾害破坏的房屋进行房屋安全鉴 定或房屋危险性评估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 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抢险工作,指导制定应急抢险方案并组 织实施。将与建筑工程相关联的配套工程措施纳入主体工程加 强监管。加强对农村建房的建筑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同时负责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建筑弃土消纳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监测和弃土引发地质灾害的抢险和工程治理。 (略) 政设施的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治理和后期维护。

(四)县应急局

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一般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基本生活类救灾物资调拨,指导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安置点和基本生活类救灾物资供应点,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五)县水利局

负责水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在建水库、水利工程及河道滩地、堤防和河岸管理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后期维护的监管,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负责组织巡查监测,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六)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养护中心、铁路部门

负责公路、铁路沿线及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协调因地质灾害损坏公路、铁路设施的抢修。做好抢险救灾中人员、物资紧急运输工作。

(七) 县教育局

负责在中小学校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负责校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监测和治理。在抢险救灾中组织师生疏散转移。督促建设单位在各类教育设施建设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

(八)县文体旅游局

负责协助督促旅游景区(点)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巡查,并协助专业部门指导旅游景区(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和治理,在治理前设置警示标志。在抢险救灾中协助组织游客疏散转移。

(九)县民政局

对灾害发生后,对经应急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群众及时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十)县财政局

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和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治理项目的预算评审和决算审计。

(十一)气象局

负责预报重点地区的降雨及天气情况。会同自然资源部门 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

农业、卫生、宣传、公安、武警、供电、电信通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担当、勇于作为,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是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组织领导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改、住建、水利、交通、公路、铁路、教育、文体旅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和县直各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落实部门防灾减灾责任,抓实抓细防灾减灾各项措施,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 有效整合资金,加大经费投入。县财政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灾害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群测群防、抢险救灾所必需的交通、通讯、物资器材落实到位。各地乡镇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资金,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主动公开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各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要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隆安县2023年度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附件

隆安县2023年度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责任人一览表

序号

地质灾害隐患地点

灾害类型

隐患规模

受威胁人口(人)

威胁财产(万元)

防范措施

监测员

监测员联系方式和住址

责任人

1

城厢镇兴阳社区伏岜屯

危岩

45m3

16户81人

100

监测、巡查、治理

马建冕

伏岜屯人*

城厢镇镇长

2

城厢镇西宁村渌驮屯

崩塌

1000m3

26户103人

13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启*

渌驮屯人*

城厢镇镇长

3

城厢镇东安村更何屯

崩塌

150m3

2户10人

20

监测、巡查、治理

谭生贯

东安村人*

城厢镇镇长

4

城厢镇东安村龙叠屯

危岩

3350m3

10户54人

260

监测、巡查、治理

蓝焕松

龙叠屯人*

城厢镇镇长

5

城厢镇东信村龙或屯

不稳定斜坡

500m3

10户37人

12

监测、巡查、治理

黎开

龙或屯人*

城厢镇镇长

6

城厢镇旺中村东兴屯

崩塌

50m3

7户39人

12

监测、巡查、治理

潘建国

东兴屯人*

城厢镇镇长

7

城厢镇良安村内温屯

滑坡

150m3

9户32人

20

监测、巡查、治理

温世恭

本村村干*

城厢镇镇长

8

城厢镇良一村六查屯

崩塌

949m3

13户63人

340

监测、巡查、治理

周智吉

六查屯人*

城厢镇镇长

9

南圩镇百朝社区26组

崩塌

5m3

8户37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任光程

26组人*

南圩镇镇长

10

南圩镇万朗村顺兴屯1

滑坡

600m3

7户24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邓子南

顺兴屯人*

南圩镇镇长

11

南圩镇万朗村顺兴屯2

滑坡

300m3

12户73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邓忠南

顺兴屯人*

南圩镇镇长

12

南圩镇万朗村潭洒屯

滑坡

800m3

10户53人

120

监测、巡查、治理

陈同佳

潭洒屯人*

南圩镇镇长

13

南圩镇西安村那内屯

滑坡

800m3

22户80人

85

监测、巡查、治理

苏广增

那内屯人*

南圩镇镇长

14

南圩镇三宝村那郡屯

崩塌

3000m3

12户66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和文

那郡屯人*

南圩镇镇长

15

南圩镇三宝村龙伏屯

崩塌

40m3

8户29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周耀旺

三宝村人*

南圩镇镇长

16

南圩镇望朝村咘闭屯

崩塌

25m3

14户63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永飞

咘闭屯人*

南圩镇镇长

17

南圩镇銮正村内仅屯

崩塌

500m3

11户52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农皓民

内仅屯人*

南圩镇镇长

18

南圩镇爱华村龙蓬屯

崩塌

300m3

9户40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农业立

龙蓬屯人*

南圩镇镇长

19

南圩镇爱华村叫罗屯

崩塌

100m3

22户71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廷栋

爱华村人*

南圩镇镇长

20

雁江镇东礼村驮好屯

滑坡

2198.9m3

12户59人

16

监测、巡查、治理

*霞

驮好屯人*

雁江镇镇长

21

雁江镇东礼村垌龙屯

崩塌

1500m3

7户26人

90

监测、巡查、治理

*福禧

垌龙屯人*

雁江镇镇长

22

雁江镇东礼村那羊屯

滑坡

400m3

7户25人

100

监测、巡查、治理

何利存

那羊屯人*

雁江镇镇长

23

雁江镇和济村三床屯

崩塌

8000m3

13户69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林义宝

三床屯人*

雁江镇镇长

24

雁江镇龙庄村潭坡屯

不稳定斜坡

400m3

3户14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石建玉

潭波屯人*

雁江镇镇长

25

乔建镇龙尧村龙眉屯

不稳定斜坡

10m3

8户35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周富团

龙眉屯人*

乔建镇镇长

26

屏山乡屏山社区古合屯

不稳定斜坡

1000m3

2户8人

20

监测、巡查、治理

农政宁

古合屯人*

屏山乡乡长

27

屏山乡刘家村百奄屯

崩塌

10m3

13户56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志文

百奄屯人*

屏山乡乡长

28

屏山乡刘家村岜亮屯

崩塌

5m3

10户42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黄丰权

岜亮屯人*

屏山乡乡长

29

屏山乡团结村立岜屯

崩塌

5m3

5户33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罗启民

立岜屯人*

屏山乡乡长

30

屏山乡团结村可乐屯

崩塌

6m3

5户26人

24

监测、巡查、治理

黄常锋

可乐屯人*

屏山乡乡长

31

屏山乡团结村更群屯

崩塌

5m3

5户26人

25

监测、巡查、治理

黄孙辕

更群屯人*

屏山乡乡长

32

屏山乡群力村李屯

滑坡

6000m3

9户33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李世海

李屯人*

屏山乡乡长

33

都结乡都结社区银山屯

崩塌

180m3

8户30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张雷

银山屯人*

都结乡乡长

34

都结乡都结社区潭内屯

崩塌

21m3

17户68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农际勤

潭内屯人*

都结乡乡长

35

都结乡普权村坡诺屯

崩塌

800m3

16户62人

280

监测、巡查、治理

隆小舟

坡诺屯人*

都结乡乡长

36

都结乡普权村卜焕屯

崩塌

20m3

12户38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林耀兵

卜焕屯人*

都结乡乡长

37

都结乡红光村孔力屯

崩塌

25m3

25户70人

160

监测、巡查、治理

隆巨仙

孔力屯人* *

都结乡乡长

38

都结乡天隆村里外屯

崩塌

60m3

7户29人

56

监测、巡查、治理

农世贤

里外屯人*

都结乡乡长

39

都结乡*连村百楼屯

崩塌

10m3

12户50人

60

监测、巡查、治理

梁祥生

百楼屯人*

都结乡乡长

40

都结乡平荣村龙汤屯

崩塌

10m3

11户53人

120

监测、巡查、治理

冯明庭

龙汤屯人*

都结乡乡长

41

都结乡平荣村周掌屯

崩塌

30m3

26户117人

200

监测、巡查、治理

赵廷周

周掌屯人*

都结乡乡长

42

都结乡荣朋村曼汤屯

崩塌

15m3

15户67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梁*

曼汤屯人*

都结乡乡长

43

都结乡同乐村古文屯

崩塌

5m3

17户56人

70

监测、巡查、治理

马荣林

古文屯人*

都结乡乡长

44

都结乡同乐村陇贺屯

崩塌

10m3

10户42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黄会红

龙贺屯人*

都结乡乡长

45

都结乡龙民村布翁屯

崩塌

250m3

25户107人

80

监测、巡查、治理

马明华

布翁屯人*

都结乡乡长

46

都结乡龙民村洞板屯

危岩

10m3

4户19人

50

监测、巡查、治理

马明瑞

洞板屯人*

都结乡乡长

47

都结乡平养村龙度屯

崩塌

80m3

17户69人

100

监测、巡查、治理

李艳英

龙度屯人* *

都结乡乡长

48

都结乡新风村龙留屯

危岩

10m3

15户73人

75

监测、巡查、治理

李天浩

龙留屯人*

都结乡乡长

49

都结乡三乐村布迷屯

崩塌

30m3

9户54人

70

监测、巡查、治理

农朝衣

布迷屯人*

都结乡乡长

50

布泉乡岑山村龙辽屯

危岩

10m3

4户16人

30

监测、巡查、治理

黄元干

龙辽屯人*

布泉乡乡长

51

布泉乡高峰村下冻屯

危岩

40m3

35户152人

400

监测、巡查、治理

梁建国

下冻屯人*

布泉乡乡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略) , (略) 。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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