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成品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监督抽测项目招标公告
宣城市成品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监督抽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略) 加油站点、船舶用油和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开展监督监测(详见采购内容)。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25.5万元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 (略) 储油库、汽油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监督性抽测,其中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抽测批次不少于100次,船舶燃料油抽测批次不少于20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开展抽测检查不少于25次。
(一)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项目
1、液阻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2、密闭性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3、气液比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4、密闭点泄漏检测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5、企业边界非*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二)油库油气回收检测项目
1、(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
2、企业边界非*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三)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项目
1、密闭性限值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 2020
2、泄露排放限值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 202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与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油气回收的范围。
7、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8、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且具备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项目 (略) 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技术考核相关合格证的人员和具有环保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资质证书、相关工作业绩或工作经历证明和其它证明材料随标书一并提交。
(五)、投标人技术要求
(1)检测仪器设备、附属器具均应经计量检定或计量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要依法开展检测服务,规范出具检测报告(体现检测时间、地点、机械所在位置等信息),并保存完整原始记录,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质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检测任务通知后,需 30 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检测范围的检测地点,所需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6日17:30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63.com ),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2。
2、联系人:王卉 联系电话0563-*
(七)、评分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单位需达到3家(含3家)以上,方可开标,达不到开标要求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二楼视频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 (略) 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3年12月11日下班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
4、评审人员: (略) 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5、评审条件: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
6、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 (略) 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略) 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70%;在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提供服务要求(包含服务期)
1、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2、保密要求:对于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数据保密。
3、严格按照*方要求开展各项检测任务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十二)、其他要求:
1、中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项目成果只能提供给招标人,禁止用于其它用途,禁止不经招标人允许将该项目涉及的相关成果和信息通报或透露给其它任何人及单位。
2、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 2020)等国家、地方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如因监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导致招标方运用监测数据进行行政处罚时出现败诉的,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相应责任。
3、项目要求
(1)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在监测方法、采样点位布设、采样频次、样品采集、运输及处理污染物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采样时检查生产工况,确保在生产工况及污染排放正常条件下采样。若某待测点位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可出具说明,在招标人核实确认后,可取消该点位监测工作任务或由*方另行指定监测点位。
(2)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在现场监测完成后7日内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
(3)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应做好监测人员的安全防卫工作,并在监测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对监测过程中安全事项负全部责任。
(4)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所有监测工作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法规及标准方法进行,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监测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真实有效,出现不符合要求及失真数据的,招标人有权对该监测报告不予认可。
(5)招标人在对其监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若发现检测机构在监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
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执行标准 | 批次 |
加油站、油罐车 | 油气回收 | GB 20952-2020 GB 20950—2020 GB 20951—2020 | 100 |
船舶燃料油 | 硫含量 | GB 17411-2015 | 20 |
水分 | |||
密度 | |||
闪点(闭口) | |||
残炭 | |||
运动粘度 | |||
油墨、胶粘剂等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 25 |
(一)、项目概况
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略) 加油站点、船舶用油和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开展监督监测(详见采购内容)。
(二)、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25.5万元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 (略) 储油库、汽油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进行监督性抽测,其中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抽测批次不少于100次,船舶燃料油抽测批次不少于20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开展抽测检查不少于25次。
(一)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项目
1、液阻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2、密闭性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3、气液比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
4、密闭点泄漏检测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
5、企业边界非*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二)油库油气回收检测项目
1、(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
2、企业边界非*烷总烃 气相色谱法
(三)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项目
1、密闭性限值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 2020
2、泄露排放限值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 202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与本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油气回收的范围。
7、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被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责令整改。
8、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且具备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检测等项目的检测能力;项目 (略) 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检测人员技术考核相关合格证的人员和具有环保专业的高级技术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资质证书、相关工作业绩或工作经历证明和其它证明材料随标书一并提交。
(五)、投标人技术要求
(1)检测仪器设备、附属器具均应经计量检定或计量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要依法开展检测服务,规范出具检测报告(体现检测时间、地点、机械所在位置等信息),并保存完整原始记录,对所出具的检测数据和质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终身负责。
(3)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检测任务通知后,需 30 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的检测范围的检测地点,所需费用及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六)、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6日17:30之前,将采购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 *@*63.com ),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采购报名表见附件2。
2、联系人:王卉 联系电话0563-*
(七)、评分办法
本次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投标单位需达到3家(含3家)以上,方可开标,达不到开标要求的,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八)、评审事宜
1、评审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二楼视频会议室(评审时间、地点若有调整, (略) 生态环境局将提前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
3、递交材料:各供应商应于2023年12月11日下班前将评审材料(材料1正2复)邮寄至我局,评审材料必须密封盖骑缝章,评审时由评审人员现场开封。
4、评审人员: (略) 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5、评审条件: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优先方案合理、服务能力强的供应商。
6、签订合同:成交结果确定后, (略) 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略) 生态环境局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九)、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
3、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70%;在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提供服务要求(包含服务期)
1、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2、保密要求:对于招标人委托的检测数据保密。
3、严格按照*方要求开展各项检测任务要求。
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十二)、其他要求:
1、中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项目成果只能提供给招标人,禁止用于其它用途,禁止不经招标人允许将该项目涉及的相关成果和信息通报或透露给其它任何人及单位。
2、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1- 2020)等国家、地方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如因监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导致招标方运用监测数据进行行政处罚时出现败诉的,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相应责任。
3、项目要求
(1)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在监测方法、采样点位布设、采样频次、样品采集、运输及处理污染物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监测采样时检查生产工况,确保在生产工况及污染排放正常条件下采样。若某待测点位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可出具说明,在招标人核实确认后,可取消该点位监测工作任务或由*方另行指定监测点位。
(2)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在现场监测完成后7日内出具监督性监测报告。
(3)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应做好监测人员的安全防卫工作,并在监测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对监测过程中安全事项负全部责任。
(4)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所有监测工作依据国家、地方有关环境管理体系法规及标准方法进行,按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监测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真实有效,出现不符合要求及失真数据的,招标人有权对该监测报告不予认可。
(5)招标人在对其监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若发现检测机构在监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篡改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1:
采购内容
产品名称 | 检测项目 | 执行标准 | 批次 |
加油站、油罐车 | 油气回收 | GB 20952-2020 GB 20950—2020 GB 20951—2020 | 100 |
船舶燃料油 | 硫含量 | GB 17411-2015 | 20 |
水分 | |||
密度 | |||
闪点(闭口) | |||
残炭 | |||
运动粘度 | |||
油墨、胶粘剂等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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