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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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经省级评审,我县已成功入围20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名单,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组织报送“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和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2024年—2025年计划新建或改建的商贸流通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新建或改造的乡镇商贸综合体、乡 (略) 等。

2.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相关设施:通过新建或对原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商贸配送、公共仓储和邮政寄递等设施进行整合、改造、升级等方式,建立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或乡镇物流分拨中心。

3.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新建或改造的农产品集 (略) 场;新建或改造的预冷集配、低温加工仓储配送等设施;新建或改造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

4.商贸流通企业设施:商贸流通企业及其新建或改建的流通网络设施。(附件2)

如有以上商业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的单位,请填写附件3并于12月11日下班前报县经商局商贸科。我局将根 (略) 市文件精神,择优筛选符合标 (略) 市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联系人:夏羽。

联系电话:0578-*。

附件1: (略) 商务厅关于组织报送“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 (略) 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3:新建或改建的县域商业项目摸排表.docx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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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经省级评审,我县已成功入围20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名单,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组织报送“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和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征集2024年—2025年计划新建或改建的商贸流通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县域商业流通基础设施:新建或改造的乡镇商贸综合体、乡 (略) 等。

2.县域三点一线物流体系建设相关设施:通过新建或对原有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商贸配送、公共仓储和邮政寄递等设施进行整合、改造、升级等方式,建立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或乡镇物流分拨中心。

3.农产品流通和冷链设施:新建或改造的农产品集 (略) 场;新建或改造的预冷集配、低温加工仓储配送等设施;新建或改造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等设施。

4.商贸流通企业设施:商贸流通企业及其新建或改建的流通网络设施。(附件2)

如有以上商业体系建设相关项目的单位,请填写附件3并于12月11日下班前报县经商局商贸科。我局将根 (略) 市文件精神,择优筛选符合标 (略) 市商务部门推荐,并积极指导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政策。

联系人:夏羽。

联系电话:0578-*。

附件1: (略) 商务厅关于组织报送“畅流通、兴乡村、促共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 (略) 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市区)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3:新建或改建的县域商业项目摸排表.docx

云和县经济商务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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