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壹路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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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壹路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略) * (略)

项目概况

全厂占地面积2413平方米,建筑面积241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石子16万吨、石沙24万吨、机制砂2.4万吨、泥土1.2万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区四周边界设置围栏、围墙或防风抑尘网(墙)等,缩小扬尘扩散范围;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粉料运输加设遮盖物,合理控制车速,以尽量减轻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汽车运输量,严禁超载;加强对工程区内部道路及运输道路的清扫工作,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石油类等。在工地四周建设集水沟,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池,所排施工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等混合中和后经集水沟进入沉砂池作沉淀处理达标后,上层清水回用,沉淀下来的泥浆用于工地的回填,降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中午和夜间)作业;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设备定期保养、设置防震降噪措施,严格操作规范;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开工,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在厂界四周设置1.8m高围挡或临时隔声屏障或竖立大型广告牌,用以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综合治理,减少噪声影响。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外运到建渣场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和统一处置。
运营期洗砂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政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汽车运输扬尘、堆场粉尘通过进出厂车辆轮胎清洗、定时洒水、增大物料含水率等措施降低起尘量;装卸上料过程尽量降低落差,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采取水雾喷淋抑尘装置喷水降尘;碾石生产线的破碎及筛分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生产厂房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洗砂生产线中分离出的大块杂质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略) *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 (略) 建筑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略) * (略)

项目概况

全厂占地面积2413平方米,建筑面积241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石子16万吨、石沙24万吨、机制砂2.4万吨、泥土1.2万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区四周边界设置围栏、围墙或防风抑尘网(墙)等,缩小扬尘扩散范围;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粉料运输加设遮盖物,合理控制车速,以尽量减轻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汽车运输量,严禁超载;加强对工程区内部道路及运输道路的清扫工作,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SS、石油类等。在工地四周建设集水沟,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沉砂池、沉淀池,所排施工泥浆水、混凝土养护水等混合中和后经集水沟进入沉砂池作沉淀处理达标后,上层清水回用,沉淀下来的泥浆用于工地的回填,降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中午和夜间)作业;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设备定期保养、设置防震降噪措施,严格操作规范;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多台施工机械同时开工,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在厂界四周设置1.8m高围挡或临时隔声屏障或竖立大型广告牌,用以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适当屏蔽,作临时的隔声、消声和减震等综合治理,减少噪声影响。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堆放,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外运到建渣场处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存放,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和统一处置。
运营期洗砂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一部分回用于生产, (略) 政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汽车运输扬尘、堆场粉尘通过进出厂车辆轮胎清洗、定时洒水、增大物料含水率等措施降低起尘量;装卸上料过程尽量降低落差,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采取水雾喷淋抑尘装置喷水降尘;碾石生产线的破碎及筛分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生产厂房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洗砂生产线中分离出的大块杂质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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