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瓦房店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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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瓦房店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 (略)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关于进一 (略) 校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及专家评审,拟认定瓦房店轴承教育培训中心、大连瓦房店畅通职业培训学校两家机构为202 (略) 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现将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其项目、等级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 (略) 民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 (略) 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11-*
  邮寄地址: (略) 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8日
  根据《关于印发< (略)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 (略) 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关于进一 (略) 校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及专家评审,拟认定瓦房店轴承教育培训中心、大连瓦房店畅通职业培训学校两家机构为202 (略) 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现将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其项目、等级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 (略) 民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 (略) 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11-*
  邮寄地址: (略) 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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