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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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杜环行〔2024〕2号

关于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天汇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 (略) (略) 杜集区段园镇张庄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57.97亩,一期设计规模5000m3/d,一期土建及设备按照0.5万吨/日进行配置,主要处理区域内生活污水和园区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水。项目采取“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絮凝沉淀+过滤+臭氧氧化+消毒”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包括粗格栅以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反应沉淀池、滤池、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含变配电)、浓缩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设施。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批复(杜发改许可〔2023〕43号),备案代码:2310-*-04-01-*。项目总投资17463.4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预处理、水解酸化、A2/O及污泥处理等工序产生的臭气采用引风管引至生物滤池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预处理区、水解酸化及A2/O生物池、污泥处理区等主要恶臭产生源采用加盖封闭;通过加强密闭、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标准中二级标准。环境防护距离100米内 (略) 、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进水口、出水口分别安装pH、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仪、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系统。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该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水相关限值以及设计标准(pH=6~9,COD≤30mg/L、BOD5≤10mg/L、SS≤10mg/L、TP≤0.3mg/L、氨氮≤1.5(3.0)mg/L、TN≤10(12)mg/L、总大肠杆菌群≤103个/L)后,尾水排入两姜河。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污泥脱水至60%以后 (略) 处理处置;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利用;在线检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栅渣、沉砂及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格栅间、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反洗及加氯加药间、配水配泥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生物滤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线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8、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1月9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4〕2 (略) 天汇 (略) (略) 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1.doc


淮杜环行〔2024〕2号

关于淮北市天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段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天汇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新建, (略) (略) 杜集区段园镇张庄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57.97亩,一期设计规模5000m3/d,一期土建及设备按照0.5万吨/日进行配置,主要处理区域内生活污水和园区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水。项目采取“预处理+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2/O+絮凝沉淀+过滤+臭氧氧化+消毒”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包括粗格栅以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反应沉淀池、滤池、接触消毒池、鼓风机房及加药间(含变配电)、浓缩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以及配套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设施。本项目已经杜集区发改委备案批复(杜发改许可〔2023〕43号),备案代码:2310-*-04-01-*。项目总投资17463.4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段园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

二、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制定严格的施工环境保护方案。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内经常洒水抑尘,减少施工过程及物料运输引起的扬尘;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妥善处置。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水预处理、水解酸化、A2/O及污泥处理等工序产生的臭气采用引风管引至生物滤池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标后,通过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预处理区、水解酸化及A2/O生物池、污泥处理区等主要恶臭产生源采用加盖封闭;通过加强密闭、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标准中二级标准。环境防护距离100米内 (略) 、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节水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进水口、出水口分别安装pH、COD、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仪、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系统。项目服务范围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该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水相关限值以及设计标准(pH=6~9,COD≤30mg/L、BOD5≤10mg/L、SS≤10mg/L、TP≤0.3mg/L、氨氮≤1.5(3.0)mg/L、TN≤10(12)mg/L、总大肠杆菌群≤103个/L)后,尾水排入两姜河。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加强厂区和厂界周围绿化,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要求。

5、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废弃物的环境管理。污泥脱水至60%以后 (略) 处理处置;废滤料由厂家回收利用;在线检测废液、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栅渣、沉砂及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格栅间、旋流沉砂池、调节池、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反洗及加氯加药间、配水配泥井、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除臭生物滤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线等重点区域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7、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危害程度。

8、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项目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请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负责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4年1月9日

抄: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段园镇环保站。

淮杜环行〔2024〕2 (略) 天汇 (略) (略) 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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