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公示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公示
浙江创源 (略) 向“信用中国”申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嘉环(秀)罚字〔2023〕36号”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拟对浙江创源 (略) 上述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2023年7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对浙江创源 (略) 未按照法律规定、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嘉环(秀)罚字〔2023〕36号”。该公司已进行整改,并已缴纳罚没款, (略) 未因同类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鉴于该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并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略)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予以修复。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法规宣教科
地址: (略) 新秀路351号7楼
邮编:*
浙江创源 (略) 向“信用中国”申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涉及内容为“嘉环(秀)罚字〔2023〕36号”行政处罚信息。根据《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拟对浙江创源 (略) 上述失信信息在“信用中国”予以修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2023年7月13日, (略) 生态环境局对浙江创源 (略) 未按照法律规定、法规、标准、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生态环境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嘉环(秀)罚字〔2023〕36号”。该公司已进行整改,并已缴纳罚没款, (略) 未因同类行为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
鉴于该公司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并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略)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予以修复。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反映情况的,请于公示期间与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573-*
联系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法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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