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届衡阳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雁峰区拟推荐立项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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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届衡阳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雁峰区拟推荐立项名单公示

根据《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2〕59号)、《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37号)、《 (略) 教育局关于开展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17号)的要求,经区属各校推荐,我局初评,共遴选出10个项 (略) 遴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日起至4月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联系方式: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中心;邮编:*;电话:0734—*。
附件: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推荐立项名单
雁峰区教育局**日

根据《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2〕59号)、《 (略) 教育厅关于开展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37号)、《 (略) 教育局关于开展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17号)的要求,经区属各校推荐,我局初评,共遴选出10个项 (略) 遴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日起至4月1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联系方式: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教育局教学研究中心;邮编:*;电话:0734—*。


附件: (略) 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推荐立项名单


雁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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