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同意登记医疗机构的公示西安邮电大学门诊部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同意登记医疗机构的公示西安邮电大学门诊部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略) 令第14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函〔2018〕113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登记一所医疗机构,现将登记项目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人):西安邮电大学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邮电大学门诊部

医疗机构地址: (略) 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和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急诊室)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床位0张 牙椅0张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佰点击查看>>万元人民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一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略)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地址:长安区新行政中心东三楼301室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29-*


(略)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17日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略) 令第14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 (略)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市卫计函〔2018〕113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登记一所医疗机构,现将登记项目公示如下:

举办单位(人):西安邮电大学

医疗机构名称:西安邮电大学门诊部

医疗机构地址: (略) 长安区西长安街618号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和社会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急诊室) /外科;普通外科专业 /妇产科;妇科专业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床位0张 牙椅0张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佰点击查看>>万元人民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7日— 2024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一科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 (略)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地址:长安区新行政中心东三楼301室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联系电话:029-*


(略) 长安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