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荣安物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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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荣安物资有限公司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明溪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9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 (略) 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县委巡察三 (略) 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5项共39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件0件。 (略) 针对巡察反馈的39个问题制定措施39条,已整改完成39个。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巡察整改

  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巡察反馈后,我 (略) 经理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带头严格抓、强化措施深入改,严厉责任追究。公司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召开会议制定了《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措施。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整改,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整改全覆盖。

  公司整改工作小组成员从自身做起,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坚持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和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 (略) 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内涵,坚持学思用贯通还有差距。一是学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及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学思用结合不紧密。普遍存在政治理论学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列为第三议题;2023年7月12日将学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及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员工做到牢牢把握深刻思想内涵,做到学深悟透弄实。二是公司已于3月22日前,对近年来的工作汇报、年终总结等发言材料进行梳理,责令个别科室重新编写年终总结,共计更改总结3份,严把表述不严谨、抄袭、雷同的问题。规范准确政治表述和精准引用法规条例,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错误。 (略) 政治、安全、业务学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 (略) 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略) 例会第一议题组织学总书记关于企业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此期间共计开展各项例会12次,并且都将“第一议题”学常,落在实处,逐步形成常态高效的学均于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占职工工资总额的30%,其中10%按月预发,其余绩 (略) 的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多还少补。三是公司今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决策管理,企业“三重一大” (略) 经理办公会(会议由公司负责人、监事、各科室长参加)研究,涉及特殊事项如:企业改革重组、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审议通过,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最后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城发集团审批后实施。2 (略) 章程事项,公司即知即改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明 (略) 章程》再次修改完善,之后由各科室长及负责人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制定的《 (略) 初步改革方案》于2023 (略)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在会上听取和征全体职工意见建议,会后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科室。

  3.提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活力还有欠缺。一是工作部署“抓小放大”。未围绕我县“十四五”战略部署,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总经理办公会以研究日常事务为主,对谋划企业发展前景,拓宽企业盈利渠道等方面研究少、措施少。二是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监事作用未发挥,至今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营管理质效不高, (略) 制定的相关制度修订企业制度汇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无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制定的考核奖未按实际考核情况发放,个别人员违反工作规定或长期病假仍全额发放奖金。三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逐年下降。业务单一,业务收入仅民爆物品销售一项,未能主动拓展经营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气机械等物品销售,企业“造血”能力不强;经营状况不理想,2020—2022年,企业营业总收入由2020年的85.*元逐年减少至2022年的8.*元,资产负债率由2020年的42.7%逐年上升至2022年的50.62%;房产利用率不高,至今仍有3处房屋因楼层过高等硬件问题尚未出租,2023年预计房产租金收入为8.*元,较2022年同比下降14.7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我县“十四五”战略部署和城发集团发展工作要求,结合企业以民爆物品经营为主特点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二是公司并入城发集团后,按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要求,不定期由集团资金财务部对我司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城发集团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对2022年个别人员违反工作规定或长期病假仍全额发放奖金问题,按相关要求已于2024年3月22日将多发放的3292元奖金 (略) 账户。三是针对房产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公司已于2024年1月委托第三 (略) 闲置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目前已将原办公地点以3480元/月的价格出租给安即盈(厦门) (略) ,剩余闲置固定资产目前正在与有意向企业接洽。

  4.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抵御重大风险能力还有待提高。一是保密意识还不够强。保密文件未实现专人保管;将个别涉密文件归入单位文书档案。二是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抓得还不够紧。2020年4月召开的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警示教育会,仅部分人员参会,未将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名干部职工;2020年以来,县公安局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工作人员巡查脱岗、夜班保安不符合使用规范等问题。三是个别问题长期未整改。2021年6月省督导发现的民爆仓库没有专门监控室问题,至今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于2023年9月起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共计开展警示教育13次,做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即知即改,已于2024年1月10日按要求对值班室清理,室内保卫器材、电脑、巡查台账等物品已移出值班室,将值班室作为监控室专门使用。

  5.准确把握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主旨,整体推进不够有力。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执行不够严格。2020-2021年度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个别班子成员2019年述职报告、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较为薄弱。2021年9月、2022年8月、2023年6月发布的“简篇”信息未“三审三校”;未按要求建立宣传内容发布审批单台账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 (略) 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 (略) 上照抄照搬。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会议讲话稿等文字材料必须结合当下工作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认真撰写,严把文字材料质量关, (略) 络抄袭情况发生。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不够严格。一是超范围发放津补贴。2019年至2022 (略) 超范围全员发放降温费。二是公务接待把关不严谨。未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均以商务接待代替,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不同程度存在餐费及陪餐人数超标、接待支出未附结算清单等问题。三是公车使用不规范。2023年4月前公务用车未附派车单;2023年个别派车申请单申请人、派车人及主管领导未签批,个别派车事宜使用城发集团派车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办理程序,尤其是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手续内页材料必须完备,统一归档保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建设情况

  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严谨。一是制度建设存在短板。未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议事决策过程缺失。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均未体现经理层及管理人员议事决策过程,未做到逐人表态、总经理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月1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时考核和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 (略) 共8人参与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国资中心备案。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用未发挥。一是整改敷衍塞责。未按有关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应进行提醒谈话问责的6名干部职工,实际未问责。二是整改成效不明显。巡察反馈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够、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仍然存在。三是成果运用不充分。巡察整改制定完善的16项工作制度大部分停留纸面, (略) 章程要求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统领地位,未按制定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2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于2024年1月6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全面对照查摆问题,梳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认识,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没有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责任的责任人,由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批评或问责。三是充分运用巡察成果, (略) 新修订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要规范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已全部完成整改。

  根据明溪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至9月12日,县委巡察三组 (略) 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4日,县委巡察三 (略) 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5项共39个问题,提出了4条整改意见,移交信访件0件。 (略) 针对巡察反馈的39个问题制定措施39条,已整改完成39个。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巡察整改

  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巡察反馈后,我 (略) 经理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带头严格抓、强化措施深入改,严厉责任追究。公司根据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的问题,召开会议制定了《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整改步骤、组织领导、整改措施。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整改,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整改全覆盖。

  公司整改工作小组成员从自身做起,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坚持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巡察整改任务和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 (略) 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内涵,坚持学思用贯通还有差距。一是学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及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未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学思用结合不紧密。普遍存在政治理论学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列为第三议题;2023年7月12日将学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及国企改革工作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员工做到牢牢把握深刻思想内涵,做到学深悟透弄实。二是公司已于3月22日前,对近年来的工作汇报、年终总结等发言材料进行梳理,责令个别科室重新编写年终总结,共计更改总结3份,严把表述不严谨、抄袭、雷同的问题。规范准确政治表述和精准引用法规条例,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错误。 (略) 政治、安全、业务学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 (略) 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传达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略) 例会第一议题组织学总书记关于企业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此期间共计开展各项例会12次,并且都将“第一议题”学常,落在实处,逐步形成常态高效的学均于每月15日前以货币形式发放。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占职工工资总额的30%,其中10%按月预发,其余绩 (略) 的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多还少补。三是公司今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民主决策管理,企业“三重一大” (略) 经理办公会(会议由公司负责人、监事、各科室长参加)研究,涉及特殊事项如:企业改革重组、制度制定等重大事项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审议通过,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最后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城发集团审批后实施。2 (略) 章程事项,公司即知即改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明 (略) 章程》再次修改完善,之后由各科室长及负责人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制定的《 (略) 初步改革方案》于2023 (略)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在会上听取和征全体职工意见建议,会后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科室。

  3.提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经济发展活力还有欠缺。一是工作部署“抓小放大”。未围绕我县“十四五”战略部署,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制定企业发展规划;总经理办公会以研究日常事务为主,对谋划企业发展前景,拓宽企业盈利渠道等方面研究少、措施少。二是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监事作用未发挥,至今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营管理质效不高, (略) 制定的相关制度修订企业制度汇编,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无考核方案及考核结果;制定的考核奖未按实际考核情况发放,个别人员违反工作规定或长期病假仍全额发放奖金。三是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逐年下降。业务单一,业务收入仅民爆物品销售一项,未能主动拓展经营范围内的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气机械等物品销售,企业“造血”能力不强;经营状况不理想,2020—2022年,企业营业总收入由2020年的85.*元逐年减少至2022年的8.*元,资产负债率由2020年的42.7%逐年上升至2022年的50.62%;房产利用率不高,至今仍有3处房屋因楼层过高等硬件问题尚未出租,2023年预计房产租金收入为8.*元,较2022年同比下降14.75%。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组织干部职工学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我县“十四五”战略部署和城发集团发展工作要求,结合企业以民爆物品经营为主特点制定企业发展规划。二是公司并入城发集团后,按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要求,不定期由集团资金财务部对我司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城发集团年终绩效考核办法;对2022年个别人员违反工作规定或长期病假仍全额发放奖金问题,按相关要求已于2024年3月22日将多发放的3292元奖金 (略) 账户。三是针对房产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公司已于2024年1月委托第三 (略) 闲置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目前已将原办公地点以3480元/月的价格出租给安即盈(厦门) (略) ,剩余闲置固定资产目前正在与有意向企业接洽。

  4.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理念,抵御重大风险能力还有待提高。一是保密意识还不够强。保密文件未实现专人保管;将个别涉密文件归入单位文书档案。二是安全生产教育管理抓得还不够紧。2020年4月召开的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警示教育会,仅部分人员参会,未将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名干部职工;2020年以来,县公安局检查发现企业存在工作人员巡查脱岗、夜班保安不符合使用规范等问题。三是个别问题长期未整改。2021年6月省督导发现的民爆仓库没有专门监控室问题,至今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于2024年3月7日组织学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同时于2023年9月起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共计开展警示教育13次,做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夯实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即知即改,已于2024年1月10日按要求对值班室清理,室内保卫器材、电脑、巡查台账等物品已移出值班室,将值班室作为监控室专门使用。

  5.准确把握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主旨,整体推进不够有力。一是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执行不够严格。2020-2021年度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个别班子成员2019年述职报告、2020年述职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较为薄弱。2021年9月、2022年8月、2023年6月发布的“简篇”信息未“三审三校”;未按要求建立宣传内容发布审批单台账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 (略) 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 (略) 上照抄照搬。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会议讲话稿等文字材料必须结合当下工作实际情况,实事求是,认真撰写,严把文字材料质量关, (略) 络抄袭情况发生。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不够严格。一是超范围发放津补贴。2019年至2022 (略) 超范围全员发放降温费。二是公务接待把关不严谨。未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均以商务接待代替,2020年以来公务接待不同程度存在餐费及陪餐人数超标、接待支出未附结算清单等问题。三是公车使用不规范。2023年4月前公务用车未附派车单;2023年个别派车申请单申请人、派车人及主管领导未签批,个别派车事宜使用城发集团派车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办理程序,尤其是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手续内页材料必须完备,统一归档保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建设情况

  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严谨。一是制度建设存在短板。未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议事决策过程缺失。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均未体现经理层及管理人员议事决策过程,未做到逐人表态、总经理末位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月1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时考核和年终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 (略) 共8人参与考核,考核结果均为称职。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国资中心备案。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用未发挥。一是整改敷衍塞责。未按有关规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应进行提醒谈话问责的6名干部职工,实际未问责。二是整改成效不明显。巡察反馈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不够、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在本次巡察中仍然存在。三是成果运用不充分。巡察整改制定完善的16项工作制度大部分停留纸面, (略) 章程要求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统领地位,未按制定的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2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巡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于2024年1月6日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全面对照查摆问题,梳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二是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认识,确保整改成效。对巡察整改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落实,没有自觉扛起巡察整改责任的责任人,由公司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并提出批评或问责。三是充分运用巡察成果, (略) 新修订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要规范开展“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推进企业民主管理。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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