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成都威 (略) 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成都威 (略) 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略) 生产规模,成都威 (略) 拟在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进行新冠疫苗的生产。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威 (略) ;
建设地点: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 (略)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的厂区内,进行新冠疫苗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冠疫苗5亿剂的生产能力。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 (略)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VOC、硫化氢、氨、*醇、氯化氢、*酮及硫酸雾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相关要求。
(2)水环境现状:根据《20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中的监测结果表明:永安大桥监测断面及黄龙溪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三类水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各物质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后项目废水总排口氨氮、总氮、总磷(以P计)以及氯化物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项目排水能够达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故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2)地下水:本项目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通过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本项目VOCs、三氯*烷、*酮、正*醇、环己烷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 51/2377-2017)中表3、表4要求;硫化氢、氨、氯化氢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动力设备。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总平、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涉及生物安全的危险废物经过高温高压灭活系统灭活后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其他危险废物直接暂存,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略) 政统一清运或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后,项目废水排口处的排放浓度可达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相应要求,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锦江的水质影响不明显。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AERSCREEN估算模式对项目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 (略) (略) 及同类型医药企业,未涉及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声学环境影响
公司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噪声完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略) 政统一清运或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工程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合各要素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运维管理的前提下,本工程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同时,公司应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疏散计划,加强应急演练。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成都威 (略) 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拟建于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与该地区发展规划一致;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拟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区域公众的支持。
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所选厂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5mf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u5m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邮箱:*@*estvacpharma.com
联系地址: (略) 双 (略) 552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
联系邮箱:xav.*@*oxmail.com
联系地址: (略) 成 (略) 2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成都威 (略) 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成都威 (略) 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由来情况
(略) 生产规模,成都威 (略) 拟在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进行新冠疫苗的生产。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成都威 (略) ;
建设地点: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 (略)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的厂区内,进行新冠疫苗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新冠疫苗5亿剂的生产能力。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 (略) 环境空气质量公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根据《 (略)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7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TVOC、硫化氢、氨、*醇、氯化氢、*酮及硫酸雾均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相关要求。
(2)水环境现状:根据《20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中的监测结果表明:永安大桥监测断面及黄龙溪监测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三类水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中各物质指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4、项目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后项目废水总排口氨氮、总氮、总磷(以P计)以及氯化物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其余指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项目排水能够达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故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2)地下水:本项目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分别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不同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防止地下水水质污染。
(3)废气:通过相应的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本项目VOCs、三氯*烷、*酮、正*醇、环己烷可达到《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GB 51/2377-2017)中表3、表4要求;硫化氢、氨、氯化氢可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冷却塔等动力设备。项目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总平、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涉及生物安全的危险废物经过高温高压灭活系统灭活后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库暂存,其他危险废物直接暂存,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略) 政统一清运或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
5、环境影响分析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处理后,项目废水排口处的排放浓度可达到生物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相应要求,可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水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对最终受纳水体锦江的水质影响不明显。
(2)地下水影响分析
为了尽量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厂区采取了分区防渗的原则,针对不同的防治区域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
通过AERSCREEN估算模式对项目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 (略) (略) 及同类型医药企业,未涉及敏感保护目标,因此可以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环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设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因此,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评价范围内的大气环境功能,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4)声学环境影响
公司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在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了相应的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的基础,项目噪声源强将大大降低,项目噪声完全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影响甚微,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5)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略) 政统一清运或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
本工程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综合各要素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运维管理的前提下,本工程环境风险可控。在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同时,公司应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疏散计划,加强应急演练。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只要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从环境风险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6、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成都威 (略) 新冠疫苗车间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拟建于 (略) 双流区成都天府国际生 (略) 552号,与该地区发展规划一致;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拟采取严格的治理措施,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可行,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了所在区域公众的支持。
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所选厂址内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u5mf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
提取码:u5mf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邮箱:*@*estvacpharma.com
联系地址: (略) 双 (略) 552号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
联系邮箱:xav.*@*oxmail.com
联系地址: (略) 成 (略) 251号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