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略) 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紧紧围绕“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举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推动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先后印发《东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政策层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同时,县委、县政府将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列为《2020年度东山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深化机制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东山县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各部门通过委托执法、派员进驻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方式,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一是强化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出台9份调整、新增审批事项等通知,其中承接上级下放事项10项、取消1项、调整19项;保留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130项,统一进 (略) 上办事大厅;累计压缩事项审批时限2300个工作日,压缩率达80.16%,“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3%,“ (略) 办”事项占比70%以上,审批服 (略) 上可办率在96%以上;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公布县直26个部门权责事项;持续推进“ (略) +监管”平台建设,完成监管事项目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与录入,22个部门监管事项485条、行政处罚540件。二是持续精简投资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目前仅保留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审批等主要环节,不再设置兜底性条款,逐步将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到窗口直接办结,清查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逐步推行“容缺后补”制度,实行非主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对接 (略) , (略)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 (略) 上办事大厅、投资 (略) 、云平台、 (略) 项目信息,保留的投资项 (略)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3.推行清单管理。一是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出台《关于做好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和衔接,建立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共梳理公布26个部门权责清单4798项, (略) “四级四同”步伐推进。二是落实收费动态清单管理制度。公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清单,开展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调查,截至目前累计取消或停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清单管理模式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全县各部门建立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事项、检查方式和监管责任。
4.优化政府结构。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科学合理拟订《东山县机构改革方案》, (略) 委批复方案,出台《东山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为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县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高效的组织体系,推进事权规范化、高效化、法制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
5.完善宏观调控。一是完善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制。继续大幅度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及时调整充实东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严格开展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证照改革举措,全市首创实行“照章同步、银税代办、一窗受理”创新举措,实现1小时内同步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公章,企业开办全流程缩减为1个工作日,被《中国县域经济日报》《福建日报》《闽南日报》报道。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严格按要求完成抽查任务并向社会公示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重新分类评价。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略) 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初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县累计归集信用信息4107条。
6.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和信息化等建设,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协调机制、联络员制度、争议协调会商制度、通报会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民情恳谈制度等,组建“平安志愿者”“信访评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支社会治理队*。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个、志愿者服务组织609个、注册志愿者2.*余名,长期和闽南师 (略) 开展实践交流。
7.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年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七成以上,3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投资超7亿元;推进一中新校区及11个教育补短板项目,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74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 (略) 进入搬迁阶段, (略) 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落实稳岗补贴,促进就业稳定,城镇新增就业977人、失业再就业379人。二是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竞争机制。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按年初预算安排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采购;明确要求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目前,我县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式项目9个,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示范项目2个,并严格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确保每一年度全部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当前我县财政占比9.19%。
8.强化生态保护。 (略) 首个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份。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污染源排查整治352个,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针对诏安湾水质整治、八尺门海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积极推进。强化环卫体制改革, (略) ,投用大件、园林及建筑垃圾处理厂,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等工作,提升城乡垃圾常态化管护运维水平。扎实开展生态绿化,完成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面积5900亩。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机制
1.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确立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建立和完善起草、办文、发文全过程监管的规范性备案审查管理制度。凡是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全部经过县司法局审核把关,今年共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文件432份,其中规范性文件8份。在中国东山 (略) 站“政务公开”栏菜单中建立“规范性文件”子项目栏,专门用于公布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略) 络查阅和检索。
2.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一案一报”制度,2020年发布的8件规范性文件均已按 (略) 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没有发现我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现象。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份,目前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16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1.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聘请律师为基层组织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各法律顾问为挂点村(社区)累计开展法制讲座182场、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次。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东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程》,所有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专题会议纪要和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11次,各类议题75个全部要求通过法制审查;共参加县委、政府各类专题会议、协调会议28余次,审核各类经济合同22份,为县政府解决问题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分类推进县域综合行政执法,县执法主管部门与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建设责任。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中心、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乡镇一支队*管执法。三是完善县本级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全力推进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农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4支队*组建方案和“三定”规定, (略) 管理综合执法、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改革以及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以《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东政综〔2020〕87号)公布年度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规定公示执法身份,严格亮证执法,将出示执法证情况记录在询问、检查笔录中,并规范着装;严格落实执法案件公示制度, (略) 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文件,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部门均按要求在 (略) (漳州)网站、县 (略) 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行政处罚案卷情况,多数部门均及时在东山县行政 (略) 站公示行政许可情况。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器配备,我县今年公示的45个行政执法部门中,已有29个配备行政执法记录设备;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制度,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建立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审批、告知、集体讨论、决定、送达、结案报告、卷宗归档全过程文字记录制度;各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时,均要求开启执法记录仪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公安、交通等部门还在其执法办案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影像记录。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东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要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包括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要经过县司法局审核,合法性审查已经成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县普遍推行法制员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基本设有专兼职法制机构或指定专兼职法制员,东山县公安局还设置正科级法制大队;部分重点执法部门已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到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2件、政协委员提案79件,涉及环境整治、城市建设、医疗保险、教育发展等方面,办结率100%。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 (略) 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今年县政 (略) 司法建议书1份,已要求责任部门按期反馈;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规定,督促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截止11月30日,全县涉及行政诉讼案件共58件,其中一审39件,败诉3件,败诉率为7.69%,排名 (略) 第九名提升至第五名(暂列),筹建东 (略) 。
3.加大效能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东山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全年共组织50余次,问责2人。
4.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审计组组长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法制体系,逐步实现了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对全县119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开展财务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5.完善社会监督。健全县政府政务 (略) 络体系,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依托“中国·东山” (略) 、“ (略) ”、 (略) 上办事 (略) ,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抓好行政复议规范性建设,严格履行办案程序,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以保障。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分级审理制度,确保行政复议结论的合法性、公正性、权威性。今年以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其中立案受理11件,办结9件;在立案受理案件中纠正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违法行为3件,并以案释法,有效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2.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成立八个行政调解组织;推进“五线整合”,实现“*”一号受理,形成消费投诉大调解格局。五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元,消费维权“五率” (略) 前茅;完成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成立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拟推动建成东山县人 (略) 。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2020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以下短板: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只采取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两项措施进行督查,不足以全面督查了解各部门的进展情况。
(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不够紧凑。“两法衔接” (略) 的操作较为复杂,许多执法部门对于需移送的案件种类和程序理解不到位。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需的硬件配备不足、队*不强,部分部门业务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记录仪不齐,设备使用频率不高。
三、2021 (略)
2021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快法治东山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适时制定《东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认真组织实施; (略) 场监管,持续推进对各种规定和管理措施的清理,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 (略) ;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东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
(二)优化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模式和内容。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范围,明确硬指标、硬要求。
(三)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进一步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完善《东山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两年一清”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 (略) (略) , (略) 上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诉讼案件管理信息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重视运 (略) 络舆论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和完善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略) 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履行中共中央、 (略) 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等要求,紧紧围绕“生态旅游岛·富美新东山”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举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推动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组织领导。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结合实际,先后印发《东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从政策层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同时,县委、县政府将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建设、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列为《2020年度东山县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深化机制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东山县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实施方案》,各部门通过委托执法、派员进驻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方式,进一步下放审批事项。一是强化行政审批改革力度。出台9份调整、新增审批事项等通知,其中承接上级下放事项10项、取消1项、调整19项;保留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130项,统一进 (略) 上办事大厅;累计压缩事项审批时限2300个工作日,压缩率达80.16%,“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93%,“ (略) 办”事项占比70%以上,审批服 (略) 上可办率在96%以上;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公布县直26个部门权责事项;持续推进“ (略) +监管”平台建设,完成监管事项目录认领和检查实施清单的梳理与录入,22个部门监管事项485条、行政处罚540件。二是持续精简投资审批项目。进一步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置条件,目前仅保留用地预审、规划选址、环评审批等主要环节,不再设置兜底性条款,逐步将审批服务事项授权到窗口直接办结,清查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逐步推行“容缺后补”制度,实行非主要件缺项受理和审批。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对接 (略) , (略) 、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 (略) 上办事大厅、投资 (略) 、云平台、 (略) 项目信息,保留的投资项 (略)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3.推行清单管理。一是完成权责清单梳理。出台《关于做好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调整工作的通知》,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梳理和衔接,建立动态调整和规范运行机制,共梳理公布26个部门权责清单4798项, (略) “四级四同”步伐推进。二是落实收费动态清单管理制度。公布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清单,开展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调查,截至目前累计取消或停征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1项和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 (略) 场准入负面清单。以清单管理模式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全县各部门建立执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监管事项、检查方式和监管责任。
4.优化政府结构。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科学合理拟订《东山县机构改革方案》, (略) 委批复方案,出台《东山县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县级党政工作部门“三定”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为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依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县政府及部门职责权限,加快形成高效的组织体系,推进事权规范化、高效化、法制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
5.完善宏观调控。一是完善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清单制。继续大幅度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并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二是坚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 (略) 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及时调整充实东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严格开展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证照改革举措,全市首创实行“照章同步、银税代办、一窗受理”创新举措,实现1小时内同步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公章,企业开办全流程缩减为1个工作日,被《中国县域经济日报》《福建日报》《闽南日报》报道。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严格按要求完成抽查任务并向社会公示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重新分类评价。五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略) 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初步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县累计归集信用信息4107条。
6.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和信息化等建设,建立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协调机制、联络员制度、争议协调会商制度、通报会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强化行政诉讼案件协调衔接;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民情恳谈制度等,组建“平安志愿者”“信访评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支社会治理队*。三是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目前全县共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个、志愿者服务组织609个、注册志愿者2.*余名,长期和闽南师 (略) 开展实践交流。
7.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全年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在七成以上,3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投资超7亿元;推进一中新校区及11个教育补短板项目,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74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考核验收, (略) 进入搬迁阶段, (略) 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落实稳岗补贴,促进就业稳定,城镇新增就业977人、失业再就业379人。二是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竞争机制。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按年初预算安排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采购;明确要求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目前,我县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管理库式项目9个,总投资*万元,其中国家示范项目2个,并严格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要求,确保每一年度全部目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不超过10%,当前我县财政占比9.19%。
8.强化生态保护。 (略) 首个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县份。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污染源排查整治352个,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针对诏安湾水质整治、八尺门海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积极推进。强化环卫体制改革, (略) ,投用大件、园林及建筑垃圾处理厂,开展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等工作,提升城乡垃圾常态化管护运维水平。扎实开展生态绿化,完成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面积5900亩。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机制
1.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 (略)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确立的各项制度,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建立和完善起草、办文、发文全过程监管的规范性备案审查管理制度。凡是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全部经过县司法局审核把关,今年共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文件432份,其中规范性文件8份。在中国东山 (略) 站“政务公开”栏菜单中建立“规范性文件”子项目栏,专门用于公布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略) 络查阅和检索。
2.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一案一报”制度,2020年发布的8件规范性文件均已按 (略) 司法局、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没有发现我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现象。
3.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合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废止或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份,目前县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16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
1.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聘请律师为基层组织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各法律顾问为挂点村(社区)累计开展法制讲座182场、提供法律咨询1200余次。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东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程》,所有提交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专题会议纪要和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2020年,县政府常务会11次,各类议题75个全部要求通过法制审查;共参加县委、政府各类专题会议、协调会议28余次,审核各类经济合同22份,为县政府解决问题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分类推进县域综合行政执法,县执法主管部门与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建设责任。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乡镇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整合现有中心、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乡镇一支队*管执法。三是完善县本级行政执法管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全力推进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农业、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4支队*组建方案和“三定”规定, (略) 管理综合执法、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改革以及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并以《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一批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东政综〔2020〕87号)公布年度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按规定公示执法身份,严格亮证执法,将出示执法证情况记录在询问、检查笔录中,并规范着装;严格落实执法案件公示制度, (略) 司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文件,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部门均按要求在 (略) (漳州)网站、县 (略) 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行政处罚案卷情况,多数部门均及时在东山县行政 (略) 站公示行政许可情况。二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器配备,我县今年公示的45个行政执法部门中,已有29个配备行政执法记录设备;规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制度,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建立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审批、告知、集体讨论、决定、送达、结案报告、卷宗归档全过程文字记录制度;各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时,均要求开启执法记录仪器,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公安、交通等部门还在其执法办案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进行影像记录。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东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要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包括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要经过县司法局审核,合法性审查已经成为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县普遍推行法制员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基本设有专兼职法制机构或指定专兼职法制员,东山县公安局还设置正科级法制大队;部分重点执法部门已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到位。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2件、政协委员提案79件,涉及环境整治、城市建设、医疗保险、教育发展等方面,办结率100%。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 (略) 生效判决,落实司法建议。今年县政 (略) 司法建议书1份,已要求责任部门按期反馈;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规定,督促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好出庭应诉工作。截止11月30日,全县涉及行政诉讼案件共58件,其中一审39件,败诉3件,败诉率为7.69%,排名 (略) 第九名提升至第五名(暂列),筹建东 (略) 。
3.加大效能监督力度。严格执行《东山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全年共组织50余次,问责2人。
4.强化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审计组组长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形成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法制体系,逐步实现了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对全县119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开展财务数据采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5.完善社会监督。健全县政府政务 (略) 络体系,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不断拓宽公开范围,依托“中国·东山” (略) 、“ (略) ”、 (略) 上办事 (略) ,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抓好行政复议规范性建设,严格履行办案程序,确保当事人的权利得以保障。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分级审理制度,确保行政复议结论的合法性、公正性、权威性。今年以来,县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其中立案受理11件,办结9件;在立案受理案件中纠正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违法行为3件,并以案释法,有效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2.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成立八个行政调解组织;推进“五线整合”,实现“*”一号受理,形成消费投诉大调解格局。五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8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元,消费维权“五率” (略) 前茅;完成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成立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拟推动建成东山县人 (略) 。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2020年,我县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以下短板:
(一)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方式较为单一。目前只采取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两项措施进行督查,不足以全面督查了解各部门的进展情况。
(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不够紧凑。“两法衔接” (略) 的操作较为复杂,许多执法部门对于需移送的案件种类和程序理解不到位。
(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需的硬件配备不足、队*不强,部分部门业务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执法记录仪不齐,设备使用频率不高。
三、2021 (略)
2021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快法治东山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适时制定《东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并认真组织实施; (略) 场监管,持续推进对各种规定和管理措施的清理,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 (略) ;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东山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案。
(二)优化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模式和内容。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评范围,明确硬指标、硬要求。
(三)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制定与人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要进一步体现公平正义和社会责任,畅通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健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完善《东山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团。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两年一清”的要求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队*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健全行政执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人民群众监督评价机制, (略) (略) , (略) 上执法办案及其他执法业务办理信息查询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诉讼案件管理信息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工作;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重视运 (略) 络舆论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和完善责令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东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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