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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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 (略) (略)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 (略) 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果

  全年办 (略) 罚案件47起,罚没款金额286.#元;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刑事移送公安机关6起; (略) 罚9起,免罚金额60.#万元。在全省实战交叉比武和技能比武活动中分别获得实战比武和技能比武二等奖;执法大练兵工作连续4年位列全省前列,获得全省大练兵先进集体;全系统26名同志获得国家、省、市表彰。

  二、具体做法

  (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守护清澈河水”专项执法。采取交叉互检、全面排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招苏台河等主要河道、63家重点涉水企业以及322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51个,对其中5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略) 。二是开展“守护蔚蓝天空”专项执法。组织执 (略) 范围内89家物料堆场料场、10余家涉VOCs/ODS企业、92家加油站以及47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检查,共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6个,立整立改12个,对其中4家企业 (略) ,对四 (略) 喷漆生产线环保设施功率满足不了现状问题指导企业升级改造。三是开展“守卫一方净土”专项执法。检查规模化养殖场544家,重点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 (略) 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管理台账不清等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四是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治理攻坚战。对今年76件涉噪声信访案件开展噪声监测,未发现被举报企业存在噪声超标情况。五是开展“守卫良好生态”专项执法。 (略)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二龙湖、山门、下三台等水源 (略) 开展检查,未发现存在倾倒有毒有害物质、 (略) 箱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农村饮用水井房进行排查,未发现农村饮用水井房四周存在农田、大棚、企业等情况。六是开展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专项执法。对吉林省新 (略) 、 (略) 、四平第一热电厂进行检查,现场查看了煤样送检及排放统计核算数据与年度报告等原始记录或凭证等,未发现篡改、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七是开展“按证排污攻坚战”专项执法。 (略) 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频次、原始记录保存及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检查,共现场检查企业803家次,非现场检查573家次,现场检查发现违法问题5个,均已 (略) 。 (略) (略) 、 (略) 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查处“两打”案件4起,其中刑事移送案件3起,均涉及排放危险废物,累计涉案人数15人;行政拘留移送1起, (略) 某电 (略) 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九是开展“利剑打假攻坚战”专项执法。2024年 (略) 共排查企业146户,其中涉环评领域检查企业48户,涉环境监(检)测领域检查企业27户,涉环保竣工验收领域检查企业8户,涉碳排放数据管理领域检查企业3户,重点开展了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检查企业30户次,发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11个。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不同企业精准施策,在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采取信用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将23家信用良好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借助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抽查、在线监测报警等信息系统等手段代替现场执法检查,确保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今年以来,对23家正面清单企业派发335条异常预警、26条超标督办,收到报备信息329条,利用在线监控检查26家次,无人机检查13家次,手机视频、电话提醒等其他方式20家次。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信用良好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实行减轻、从轻、 (略) 罚决定。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吉林 (略) 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针对15项检查事项,制定本部门检查计划3个、跨部门检查计划8个,参与跨部门检查计划7个,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到83%,免打扰率达到50%;全年共抽查130家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13个,问题发现率10%,所有检查结果 (略) 站公示。

  (四)严格落实规范执法。2024年,对 (略) 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稽查主要围绕现场执法的规范性、执法案卷制作规范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规范性、三项制度落实、执法着装规范性等内容开展。本次稽查调阅执法案卷23本,执法记录175条,发现存在现场执法不规范,检查记录中笔录结论不完整;未全过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个别案卷制作不规范、制度建立不全等四个方面3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五)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略) 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工作,申请资金409.#元,采购便携式红外热成像VOCS泄漏检测仪、便携式#烷非#烷总烃等设备共计26台,已分 (略) ;同时围绕执法装备使用开展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内容,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树立绿色环保理念。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忠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 (略) 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美丽四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执法支撑。

  一是坚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结合日常执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借助生态环 (略)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应用配套办法 (略) 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能力培养,持续加强执法规范。通过典型案例交流、集中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生态环境综合队#行政执法规范性, (略) 生态环境执法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柔性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温度。贯彻“法、理、情相融”执法理念,全面落实“四张清单”, (略) 罚措施,严格控制现场执法检查,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实现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四是坚持普法宣传,助力执法效能提升。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点,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宣传”相结合,推行说理性执法和“以案释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来源:法规科

初审:张维

复审:牟彬

终审:蔡秋波

  2024年, (略) (略)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 (略) 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果

  全年办 (略) 罚案件47起,罚没款金额286.#元;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刑事移送公安机关6起; (略) 罚9起,免罚金额60.#万元。在全省实战交叉比武和技能比武活动中分别获得实战比武和技能比武二等奖;执法大练兵工作连续4年位列全省前列,获得全省大练兵先进集体;全系统26名同志获得国家、省、市表彰。

  二、具体做法

  (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守护清澈河水”专项执法。采取交叉互检、全面排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招苏台河等主要河道、63家重点涉水企业以及322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51个,对其中5家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略) 。二是开展“守护蔚蓝天空”专项执法。组织执 (略) 范围内89家物料堆场料场、10余家涉VOCs/ODS企业、92家加油站以及47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开展检查,共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6个,立整立改12个,对其中4家企业 (略) ,对四 (略) 喷漆生产线环保设施功率满足不了现状问题指导企业升级改造。三是开展“守卫一方净土”专项执法。检查规模化养殖场544家,重点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 (略) 置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管理台账不清等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四是开展工业企业噪声治理攻坚战。对今年76件涉噪声信访案件开展噪声监测,未发现被举报企业存在噪声超标情况。五是开展“守卫良好生态”专项执法。 (略)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二龙湖、山门、下三台等水源 (略) 开展检查,未发现存在倾倒有毒有害物质、 (略) 箱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对农村饮用水井房进行排查,未发现农村饮用水井房四周存在农田、大棚、企业等情况。六是开展碳排放报告数据质量专项执法。对吉林省新 (略) 、 (略) 、四平第一热电厂进行检查,现场查看了煤样送检及排放统计核算数据与年度报告等原始记录或凭证等,未发现篡改、伪造数据等作假行为。七是开展“按证排污攻坚战”专项执法。 (略) 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频次、原始记录保存及自行监测结果信息公开等内容进行检查,共现场检查企业803家次,非现场检查573家次,现场检查发现违法问题5个,均已 (略) 。 (略) (略) 、 (略) 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查处“两打”案件4起,其中刑事移送案件3起,均涉及排放危险废物,累计涉案人数15人;行政拘留移送1起, (略) 某电 (略) 涉嫌“无许可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九是开展“利剑打假攻坚战”专项执法。2024年 (略) 共排查企业146户,其中涉环评领域检查企业48户,涉环境监(检)测领域检查企业27户,涉环保竣工验收领域检查企业8户,涉碳排放数据管理领域检查企业3户,重点开展了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检查企业30户次,发现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11个。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不同企业精准施策,在日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采取信用监管模式,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将23家信用良好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借助分表计电、远程执法抽查、在线监测报警等信息系统等手段代替现场执法检查,确保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今年以来,对23家正面清单企业派发335条异常预警、26条超标督办,收到报备信息329条,利用在线监控检查26家次,无人机检查13家次,手机视频、电话提醒等其他方式20家次。严格落实《 (略) 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信用良好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实行减轻、从轻、 (略) 罚决定。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通过吉林 (略) 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针对15项检查事项,制定本部门检查计划3个、跨部门检查计划8个,参与跨部门检查计划7个,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跨部门联合抽查比例达到83%,免打扰率达到50%;全年共抽查130家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13个,问题发现率10%,所有检查结果 (略) 站公示。

  (四)严格落实规范执法。2024年,对 (略) 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稽查主要围绕现场执法的规范性、执法案卷制作规范性、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规范性、三项制度落实、执法着装规范性等内容开展。本次稽查调阅执法案卷23本,执法记录175条,发现存在现场执法不规范,检查记录中笔录结论不完整;未全过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个别案卷制作不规范、制度建立不全等四个方面39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五)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执法能力。 (略) 挥发性有机物(VOCs)执法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工作,申请资金409.#元,采购便携式红外热成像VOCS泄漏检测仪、便携式#烷非#烷总烃等设备共计26台,已分 (略) ;同时围绕执法装备使用开展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环保购物袋等宣传品,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内容,让更多群众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树立绿色环保理念。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局将忠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 (略) 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美丽四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执法支撑。

  一是坚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执法力度。结合日常执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借助生态环 (略)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应用配套办法 (略) 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坚持能力培养,持续加强执法规范。通过典型案例交流、集中业务培训、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强化生态环境综合队#行政执法规范性, (略) 生态环境执法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柔性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温度。贯彻“法、理、情相融”执法理念,全面落实“四张清单”, (略) 罚措施,严格控制现场执法检查,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实现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四是坚持普法宣传,助力执法效能提升。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点,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宣传”相结合,推行说理性执法和“以案释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来源:法规科

初审:张维

复审:牟彬

终审:蔡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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