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韶关市“十四五”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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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韶关市“十四五”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5年度

   (略) (略) 拟采取询价方式对“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5年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5年度)

  预算金额:#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按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以下内容开展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

  1.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年度产品产能产量、年度治污设施运行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年度运行及年度污染排放等内容;

  3.农业、生活、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4.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季度产品产量、季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季度污染物和污染治理项目投运情况调度等内容;

  5. (略) 理厂的基本情况、季度运行 (略) 置等内容。

  (二)项目内容

  1.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

  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及纳统企业参加排放源统计业务培训,完成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重点调查对象筛选清单编制和年报基础数据收集前期准备工作。

   (略) 重点调查对象的排放源统计调查2025年度数据审核和整改上报工作,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约44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重点调查对象约110家。按技术要求进行工业非重点源和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核算、审核。开展2 (略) 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分析,完成年报数据汇总表、《 (略) 排放源统计统计年报技术分析报告(2025年度)》编制。

  2.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源统计调查季报

  2025年4月、7月、10月及2026年1月开展排放源统计季度调查工作,每季度分第一批(快报)及第二批(季报)。快报调查对象为火电、黑色金属冶炼、水泥行业主要企业(约15家企业)。季报调查对象为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及城 (略) 理厂、工业废 (略) 理厂(约65家企业)。季度结束5个自然日(遇清明、国庆假期延至8个自然日)内指导企业进行季报数据填报;企业统计数据提交后2个自然日内进行随报随审,并按上级要求开展数据整改。季报数据定库后,完成季报简报及数据汇总表编制。

  (三)服务要求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等工作文件,贯彻执行制度规定的指标间审核关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

  (二)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项目报价(列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过程);

  2.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质控方案、相关服务承诺;

  4.过往服务质量评价;

  5.社会信誉情况(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的查询结果)。

  (三)纸质报价材料密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并 (略) 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请于公告期内 (略) (略) ( (略) (略) (略) 36号704室),联系人:胡先生,0751-#。

  (五)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略) (略) 拟采取询价方式对“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5年度)”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经费及相关要求

  项目名称: (略) “十四五”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及季报技术咨询项目(2025年度)

  预算金额:#元(本价格为打包价格上限,包含税费等)。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范围

  按国家、省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以下内容开展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

  1.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年度产品产能产量、年度治污设施运行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年度运行及年度污染排放等内容;

  3.农业、生活、机动车的基本情况和年度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

  4.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季度产品产量、季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季度污染物和污染治理项目投运情况调度等内容;

  5. (略) 理厂的基本情况、季度运行 (略) 置等内容。

  (二)项目内容

  1.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

  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及纳统企业参加排放源统计业务培训,完成2024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年报重点调查对象筛选清单编制和年报基础数据收集前期准备工作。

   (略) 重点调查对象的排放源统计调查2025年度数据审核和整改上报工作,其中: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约440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重点调查对象约110家。按技术要求进行工业非重点源和生活源、农业源、机动车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核算、审核。开展2 (略) 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分析,完成年报数据汇总表、《 (略) 排放源统计统计年报技术分析报告(2025年度)》编制。

  2.2025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源统计调查季报

  2025年4月、7月、10月及2026年1月开展排放源统计季度调查工作,每季度分第一批(快报)及第二批(季报)。快报调查对象为火电、黑色金属冶炼、水泥行业主要企业(约15家企业)。季报调查对象为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及城 (略) 理厂、工业废 (略) 理厂(约65家企业)。季度结束5个自然日(遇清明、国庆假期延至8个自然日)内指导企业进行季报数据填报;企业统计数据提交后2个自然日内进行随报随审,并按上级要求开展数据整改。季报数据定库后,完成季报简报及数据汇总表编制。

  (三)服务要求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放源统计技术规定》《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等工作文件,贯彻执行制度规定的指标间审核关系,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

  (二)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项目报价(列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过程);

  2.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及服务计划、质控方案、相关服务承诺;

  4.过往服务质量评价;

  5.社会信誉情况(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的查询结果)。

  (三)纸质报价材料密封,表面需列明投标项目的名称、供应商名称,并 (略) 加盖公章。

  (四)报价材料请于公告期内 (略) (略) ( (略) (略) (略) 36号704室),联系人:胡先生,0751-#。

  (五)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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