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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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2-019)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为海南 (略) ,土地证号为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面积*.71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宗地情况最终以委托书为准。

二、土地评估目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

3.出具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本次 (略) 络报名方式,请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有效期内(节假日不接收邮件)*@*39.com邮箱,邮件名格式为:“公告019-评估机构名称”,不在报名时间内一律不受理。联系人:赖工,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 (略) 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2019室。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七、特别说明

1.以上报名 (略) 公章后电子扫描(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务必附联系方式。

2.我局对报名材料齐全与否进行初审,抽选中的评估机构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经核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取消报名资格,我局将在2022年10月21日再组织抽选,对再抽选时间不再公告。

3.抽选结果由我局当天电话通知中选评估机构。

4.现场抽选由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监察审计科、资金资产管理科各派一名代表进行监督,欢迎各评估机构和广大公众自行现场监督。

5.以上未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7日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

土地使用权人为海南 (略) ,土地证号为琼(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面积*.71平方米。评估基准日、宗地情况最终以委托书为准。

二、土地评估目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

3.出具所有材料与原件一致承诺书。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本次 (略) 络报名方式,请在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9日有效期内(节假日不接收邮件)*@*39.com邮箱,邮件名格式为:“公告019-评估机构名称”,不在报名时间内一律不受理。联系人:赖工,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6: (略) 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2019室。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委托书5个工作日内。

七、特别说明

1.以上报名 (略) 公章后电子扫描(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务必清晰,模糊不清的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务必附联系方式。

2.我局对报名材料齐全与否进行初审,抽选中的评估机构需提供原件现场核对,经核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取消报名资格,我局将在2022年10月21日再组织抽选,对再抽选时间不再公告。

3.抽选结果由我局当天电话通知中选评估机构。

4.现场抽选由我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组织,监察审计科、资金资产管理科各派一名代表进行监督,欢迎各评估机构和广大公众自行现场监督。

5.以上未尽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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