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2)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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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2)225号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试行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海南 (略)

2.张正波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琼山区海府路163-3号,原用途土地面积为5791.5㎡(土地证面积4421.12㎡,河道占用土地面积1370.38㎡),可建方案土地面积4421.12㎡(土地证面积),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4421.12㎡)、商业服务业用地(1370.38㎡),可建方案土地用途居住商业混合用地(零售商业比例不超过8%)。

2.该宗 (略) 琼山区府城镇大路街100号,土地面积为207.99㎡,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日至**日(工作日)17:00前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日10:00在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udijiaoyi.cn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 地块名(或使用权人) 公司简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试行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海南 (略)

2.张正波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琼山区海府路163-3号,原用途土地面积为5791.5㎡(土地证面积4421.12㎡,河道占用土地面积1370.38㎡),可建方案土地面积4421.12㎡(土地证面积),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4421.12㎡)、商业服务业用地(1370.38㎡),可建方案土地用途居住商业混合用地(零售商业比例不超过8%)。

2.该宗 (略) 琼山区府城镇大路街100号,土地面积为207.99㎡,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日至**日(工作日)17:00前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日10:00在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udijiaoyi.cn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 地块名(或使用权人) 公司简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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