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068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068号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政府储备地
2.冯瑞荣、黄承存、黄承坚
二、土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观澜湖旅游园区G-02-05地块,土地面积为*.34㎡,土地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50%,社会福利用地50%。
2.该宗 (略) 龙华区滨海新村145号,土地面积为120.49㎡,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25日上午10: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政府储备地
2.冯瑞荣、黄承存、黄承坚
二、土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观澜湖旅游园区G-02-05地块,土地面积为*.34㎡,土地用途为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50%,社会福利用地50%。
2.该宗 (略) 龙华区滨海新村145号,土地面积为120.49㎡,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25日上午10: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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