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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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156号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 (略) 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 (略) (略)

2. (略) (略)

3.海口 (略)

4. (略) (略) 海南分公司

二、土地概况:

1.该宗地位 (略) 新埠岛范围内B08-1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略).99㎡,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含零售商业20%)。

2.该宗地位 (略) 新埠岛范围内B15-01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略).77㎡,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含娱乐用地50%)

2.该宗 (略) 滨濂村农垦设计室南侧,收回土地面积为2303.94㎡,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3.该宗 (略) (略) 府城 (略) ,收回土地面积为2272.25㎡,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工作日)下午15: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略)、(略)。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9日下午16: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 (略) 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 (略) (略)

2. (略) (略)

3.海口 (略)

4. (略) (略) 海南分公司

二、土地概况:

1.该宗地位 (略) 新埠岛范围内B08-1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略).99㎡,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含零售商业20%)。

2.该宗地位 (略) 新埠岛范围内B15-01地块,收回土地面积为(略).77㎡,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含娱乐用地50%)

2.该宗 (略) 滨濂村农垦设计室南侧,收回土地面积为2303.94㎡,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3.该宗 (略) (略) 府城 (略) ,收回土地面积为2272.25㎡,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工作日)下午15: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略)、(略)。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9日下午16: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地块名(或使用权人)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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