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160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抽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2024160号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 (略) 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海南 (略)

2.海 (略)

3. (略) (略)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府城镇新大洲大道,土地面积为5215.45㎡,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75%,商服25%),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97.74%、零售商业2.26%)。

2.该宗 (略) (略) 碧海大道华彩华邑酒店南侧,收回土地面积为8067.73㎡,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

3.该宗 (略) (略) 新埠岛范围内,收回土地面积为232.15㎡,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含零售商业10%)。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 地块名(或使用权人) 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0日






根据《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 (略) 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单位:

1.海南 (略)

2.海 (略)

3. (略) (略)

二、土地概况:

1.该宗 (略) 府城镇新大洲大道,土地面积为5215.45㎡,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75%,商服25%),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97.74%、零售商业2.26%)。

2.该宗 (略) (略) 碧海大道华彩华邑酒店南侧,收回土地面积为8067.73㎡,土地用途为港口码头用地。

3.该宗 (略) (略) 新埠岛范围内,收回土地面积为232.15㎡,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含零售商业10%)。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前到 (略) 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4年12月12日上午10:30在 (略) 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ttp://**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 地块名(或使用权人) 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 (略) 自然资 (略) 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2月1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