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甘肃省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示甘肃省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失信行为拟处理结果的通知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省关于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采工作要求,中选企业应按期建立起覆盖全省103个区域的配送关系并确保其在采购周期内有效。截至目前,部分中选企业仍然没有履行承诺事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严重影响了采购协议签订和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相关企业 (略) 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企业范围。第五、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甘肃企业;甘陕联盟药品集采中选企业;广东联盟药品集采中选企业;湖北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企业。
(二)统计时间。配送关系维护情况统计时间截止2022年6月27日。
(三)拟处理结果。对超过100个(含)区域未维护配送关系的12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取消相关药品中选资格; (略) 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61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相关采购协议,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
二、公示期及申诉整改
(一)公示期。2022年6月27日至7月4日。
(二)企业申诉。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 @@@ 63.com,以配送企业未确认进行申诉的理由不予采信。
(三)企业整改。本次失信行为接受企业整改,经 (略) 有区域选择好配送企业并经配送企业确认后视同完成整改,整改时间截止2022年7月10日。
三、处理结果公布
对企业申诉 (略) 有区域配送关系维护整改的, (略) 理;对未申诉成功或者配 (略) 维护的, (略) 理 (略) 理;对拒不申诉或整改的,启动招采信用评级工作。
联系人:马世全联系电话:0931- 点击查看>>
甘肃 (略)
2022年6月28日
普通附件: | 附件: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 (略) 理结果.xlsx |
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我省关于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采工作要求,中选企业应按期建立起覆盖全省103个区域的配送关系并确保其在采购周期内有效。截至目前,部分中选企业仍然没有履行承诺事项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工作,严重影响了采购协议签订和中选药品的采购使用。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相关企业 (略) 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企业范围。第五、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甘肃企业;甘陕联盟药品集采中选企业;广东联盟药品集采中选企业;湖北联盟中成药集采中选企业。
(二)统计时间。配送关系维护情况统计时间截止2022年6月27日。
(三)拟处理结果。对超过100个(含)区域未维护配送关系的12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取消相关药品中选资格; (略) 完成配送关系维护的61家企业记不良记录1次,撤废相关采购协议,约定采购量予以核减。
二、公示期及申诉整改
(一)公示期。2022年6月27日至7月4日。
(二)企业申诉。公示期内接受企业申诉, @@@ 63.com,以配送企业未确认进行申诉的理由不予采信。
(三)企业整改。本次失信行为接受企业整改,经 (略) 有区域选择好配送企业并经配送企业确认后视同完成整改,整改时间截止2022年7月10日。
三、处理结果公布
对企业申诉 (略) 有区域配送关系维护整改的, (略) 理;对未申诉成功或者配 (略) 维护的, (略) 理 (略) 理;对拒不申诉或整改的,启动招采信用评级工作。
联系人:马世全联系电话:0931- 点击查看>>
甘肃 (略)
2022年6月28日
普通附件: | 附件:带量采购药品中选企业 (略) 理结果.xlsx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甘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